三、理性分析當前地方政府債務
如果全面客觀理性分析,便會發現地方政府債務是在可控制范圍之內的。從債務規模看,至2010年底,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余額與地方政府綜合財力的比率,即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率為52.25%。即使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全部轉化為政府償債責任計算,債務率為70.45%,這一指標也低於100%的國際警戒線。且我國政府性債務以內債為主,債權人主要以國內機構和個人為主,和歐洲主權債務危機相比,比較容易處理。
地方政府償還債務主要有三個來源:一是政府收入,包括地方的稅收收入和非稅收入﹔二是政府的資產,包括經營性資產和非經營性資產﹔三是地方政府的資源性資產,如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這些資源性資產在市場化過程中資本化會帶來大量的政府收益。 如果這些資源可以償還債務,那麼政府資產淨收益為正。這樣的話,政府舉債則可以不必過分擔心,適當發展“良性債務”可以促進經濟社會的進步。反之,政府資產淨收益為負的話,那麼即使再少的比重,也會引發政府債務風險,必須加以調整和控制。同時,地方政府舉債所進行的各項投資,也不都是打水漂。隻不過這些項目今后產生的直接或者間接的回報需要在較長期的時間范圍內才能獲得,也許短時間內會對地方政府還債造成一定的壓力。
但從中國未來的發展來看,尤其是城市化的進程,現在隻完成50%左右,未來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城市基礎設施的改善,交通運輸道路的建設,城市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管理、服務,包括水電煤都需要大量的政府主導的投資。地方政府主導公共服務和建設是不容置疑的。因此當我們看到了城市之間、省之間高速公路的發展,軌道交通的建設,土地開發前期必要的儲備,大量工業園區、開發區的建設等都離不開地方政府融資平台開發建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