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央和地方政府偏好與意識形態的“分歧”
如果說制度像機器,那麼意識形態(這裡的意識形態是指新制度經濟學范疇內的概念)便是機器的潤滑劑。制度的有限性難以依靠自身的完善去克服,因而需要意識形態來降低交易和組織成本。地方政府在近二十年的發展過程中,一直作為中央政府具體執行本地事務的龐大政治組織,長期以來地方政績考核的觀念使中央與地方在宏觀調控、提供公共服務方面等存在著差異。中央政府的願望在於保持社會全局的穩定和經濟的發展,但是地方政府則對GDP的欲望十分強烈。換言之,就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追求不同。這勢必會導致了政府追求理念(即意識形態)的不同。
在實踐中,中央和地方政府也存在著意識形態的差異性,即中央與地方政府所秉承的治理理念和採用手段的方式不同:中央政府更加看重宏觀和全局﹔地方政府則更加強調微觀和局部。因此,在地方政府自行發債問題上,中央在一定程度上擔心,若是地方各級政府自行發債將會導致更加嚴重的債務危機﹔而地方政府則十分明確,若是沒有自行發債權力,則會讓地方經濟陷入僵局,直接導致官員晉升受阻等。從政府官員作為經濟理性人的假設前提出發,他們一定會將自身的利益變量納入地方政府行為之中。因此,地方政府過度舉債便清晰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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