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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社會保障預算,提高社會保障資金管理與財政的可持續性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
2013年06月20日14:55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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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立社會保障預算的構想與建議

(一)目標

1.近期目標:鑒於目前社會保險收支還處於預算外管理狀態,應盡快將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和生育保險基金納入政府預算管理,編制社會保險預算,財政部門設立社會保險基金專戶,統一核算、統一劃撥和管理。同時,對一般稅收收入安排的衛生事業費、社會優撫安置費、社會救助費、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經費等支出從政府公共預算的各類預算科目中單獨劃出來,設類予以反映。

2.中長期目標:將社會保險預算與公共預算單獨設類反映的社會保障項目支出與事業費加以匯總,綜合編制內容全面的社會保障預算。建立以社會保險稅為主要收入來源,財政安排社會保障項目支出、事業費支出及社會保險結余資金投資增值收入為補充的、收支內容全面的社會保障預算管理體系。

(二)編制的原則

1.量入為出原則。量力而行、量入為出是指在當年的預算收入總額范圍內,合理安排支出,統籌兼顧,做到預算收支平衡,留有結余。這是我國編制預算一貫堅持的基本原則,社會保障基金預算也不例外。因為受經濟發展水平、籌資標准、財政狀況、社會承受力等因素的影響,社會保障基金預算收入增量有限,而社會保障基金支出卻是“剛性”增長。在這種情況下,社會保障基金預算收支平衡的意義十分重大,否則不僅會使未來的保障事業難以為繼,破壞其良性循環,而且會破壞社會總供求平衡、擾亂經濟運行秩序。因此,需要科學周密的預算安排,依法強化征收,合理籌資,嚴格執行政策,確保支付,努力實現收支平衡,並有所結余。

2.分步推進原則。鑒於當前社會保險基金處於預算外管理狀態,其他社會保障資金均是通過政府公共預算安排的。在一時還不能將全部社會保障資金納入統一的社會保障預算條件下,編制社會保障預算可以分二步走:第一步編制社會保險預算,將各項社會保險收支反映在一個預算中,既解決社會保險基金長期處於預算外管理所導致的不安全問題,也有利於勞動社保部門與財政部門共同做好這一項工作。第二步編制社會保障預算。將原來編制的社會保險預算與沒有編入預算但由公共預算列支的社會優撫安置、社會救助、社會福利、住房基金、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費、彩票發行收入等納入統一的社會保障預算。分步走有利於解決當前社會保障資金亟待解決的突出矛盾,又有利於編制工作的推進。

3.公開透明原則。社會保障資金直接涉及廣大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和切身利益,其政策依據、范圍、標准都應讓每一個受益對象了解和明白。預算科目、數額、使用方向及變動以及編制的程序均應通過網絡、媒體告之廣大群眾,讓他們心中有數,以便接受全社會的監督。

4.專款專用原則。社會保障基金具有專門用途,在編制預算時,要嚴格按照規定安排各項支出,確保其專門用途,防止挪用、浪費現象的發生。對結余基金,要專戶存儲,並按規定進行投融資活動,保証其完整和保值增值,不得用於彌補政府公共預算赤字。

(三)關於社會保險預算的編制

1.收入項按資金來源分類,具體包括基金繳費(稅)收入、投資增值收入、一般預算補助收入、國有資本轉讓收入、彩票收入和其他收入。

基金繳費(稅)收入是按國家有關政策法規要求由企業和職工分別按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為保障企業職工離退休、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后的基本生活而籌集並列入財政專戶的收入。一般包括基本養老保險收入、失業保險收入、基本醫療保險收入、工傷保險收入、生育保險收入。

投資增值收入是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結余資金按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基金投資法律法規的規定由專門的投資管理機構委托金融中介進行謹慎投資所獲得的增值收入。每一項基金投資收益應列入每一項基金收入方,確保專款專用。

預算補助收入是各項政府財政根據每年社會保險收支的平衡情況,在年初對當年可能發生赤字的社會保險項目所安排的專項補助收入,但通常主要用於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項目。

國有資本轉讓收入是國有資產管理機構每年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出售、轉讓部分國有資產或國有資本經營收益中劃出一定比例,用於補充社會保險基金的不足或作為社會保險基金的積累而轉移的部分收入。其中主要用於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項目。

彩票收入是國家可以從每年發行的社會福利彩票淨收益中拿出一定比例、或者發行專門用於補充社會保險基金不足的專門彩票,充實社會保險基金。

其他收入是用於補充社會保險基金的土地出讓收入、捐贈收入等。

此外,社會保險預算中還應就“企業年金收入”、“補充醫療保險收入”和仍未開征的“職業年金收入”加以列示,以反映社會保險基金的全貌,了解社會保險對象實際受益情況。

2.支出項按資金用途分類,具體包括基金支出、其它支出。

基金支出是按國家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規定,按標准和規定時間支付給社會保險對象的支出。具體包括基本養老保險支出、失業保險支出、基本醫療保險支出、工傷保險支出、生育保險支出等內容。

其它支出是按國家社會保險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社會保險基金中列支的用於管理、組織、維護社會保險對象權益的相關支出。

3.預算表格

預算表格可以設置收支預算總表、收入來源表、支出明細表和其它補充資料。根據上述分析,列示一個社會保險預算收支總表。

社會保險預算收支總表 單位:億元

收 入 支 出

項 目 上年

執行數 本年

預算數 項 目 上年

執行數 本年

預算數

一、基金收入

1.基本養老保險收入

2.失業保險收入

3.基本醫療保險收入

4.工傷保險收入

5.生育保險收入

二、投資增值收入

1.投資收入

2.利息收入

三、一般預算補助收入

1.基本養老保險補助收入

2.失業保險補助收入

3.基本醫療保險補助收入

4.其它補助收入

四、國有資本轉讓收入

五、彩票收入

六、其他收入 一、基金支出

1.基本養老保險支出

2.失業保險支出

3.基本醫療保險支出

4.工傷保險支出

5.生育保險支出

二、其他支出

本年收入合計

上年結余

上級專項撥款 本年支出合計

本年社會保險投資支出

補助下級支出

滾存結余

(四)關於社會保障預算的編制

從中長期看,僅編制社會保險預算,不足以反映社會保障資金全貌,不利於政府對整個社會保障資金的宏觀調控。在原有社會保險預算的基礎上,將公共預算安排的社會救助資金、社會優撫安置資金、社會福利基金、社區建設資金、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經費、住房公積金及其他社會保障資金,全面、系統地匯總編制社會保障編制。編制的方法按“一攬子”社會保障預算編制方法編制。

1.收入項按資金來源分類,具體包括基金繳費(稅)收入、投資增值收入、公共預算安排的收入和補助、社保非稅收入、國有資本及土地收益劃轉收入、其他收入。

基金收入是政府依法征繳的社會保險基金收入。包括基本養老保險收入、失業保險收入、基本醫療保險收入、工傷保險收入、生育保險收入。

投資增值收入包括委托投資管理人和受托人的各種投資紅利與股息收益、存入銀行和購買債券的利息收入等。

社會保障行政事業費撥入包括醫療衛生事業費、勞動就業管理事業費、社會保險事業費、民政管理事業費、農村社會保障事業費、老齡事業費、殘聯事業費、紅十字事業費、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經費等。

公共預算安排的收入和補助,包括公共預算對社會保險項目的補助收入、社會救助收入、社會優撫安置收入、社會福利收入、社區服務收入、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經費等。

社保非稅收入反映為了保証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向社會和個人征收的除五項社會保險基金以外的政府非稅收入,包括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住房公積金收入、福利彩票收入、城鎮居民醫療統籌基金、捐贈收入等。

國有資本及土地收益劃轉收入。包括國有資本出售與轉讓收入劃轉社會保險基金部分、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劃轉部分、土地出讓收益劃轉部分、其他調入資金。

其他收入。各項收入中不包括的收入。

2.支出項主要根據社會保障資金用途分類,包括社會保險支出、社會救助支出、社會優撫安置支出、社會福利支出、社會保障事業費、醫療衛生支出、就業支出、住房支出、其他社會保障支出。

社會保險支出類級科目包括5個款級科目:基本養老保險支出、失業保險支出、基本醫療保險支出、工傷保險支出、生育保險支出。

社會救助支出包括城市低保支出、農村低保支出、自然災害救助支出、城鄉特困戶救助支出、農村五保供養支出、城鄉居民教育救助支出、城鄉居民醫療救助支出等。

社會優撫安置支出包括撫恤支出、退役安置、移民安置、其他支出等。

社會福利支出包括老年福利支出、教育福利支出、殘疾人福利支出、兒童福利支出、社區福利支出、其他福利事業支出等。

社會保障事業費支出包括勞動就業管理事業費、社會保險事業費、民政管理事業費、農村社會保障事業費、老齡事業費、殘聯事業費、紅十字事業費等。

醫療衛生支出包括城鎮醫療衛生支出、農村醫療衛生支出等。

就業支出包括就業補助、就業介紹、就業培訓等支出。

住房支出。

其他社會保障支出包括行政事業單位補充醫療費、離休干部“兩費”、子女統籌醫療費、其他支出。

3.預算表格

預算表格可以設置預算收支總表、收入來源表、支出明細表、基本數字表及補充表。

社會保障預算收支總表

收 入 支 出

項 目 上年

執行數 本年

預算數 項 目 上年

執行數 本年

預算數

一、社會保險收入

1.基本養老保險收入

2.失業保險收入

3.基本醫療保險收入

4.工傷保險收入

5.生育保險收入

二、投資增值收入

1.投資收益

2.利息收入

三、政府公共預算撥入收入

1.社會保險補助收入

2.社會救助收入

3.社會優撫安置收入

4.社會福利收入

5.社區服務收入

四、社會保障事業費撥入

1、醫療衛生事業費

2、勞動就業管理事業費

3、社會保險事業費

4、民政管理事業費

5、農村社會保障事業費

6、老齡事業費

7、殘聯事業費

8、紅十字事業費

9、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經費

五、社保非稅收入

1.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2.住房公積金收入

3.福利彩票收入

4.城鎮居民醫療統籌收入

5.捐贈收入

六、國有資本及土地收益劃轉收入

1.國有資本出讓收入劃轉

2.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劃轉

3.土地收益劃轉

4.其他調入資金

七、其他收入

1.企業年金收入

2.補充醫療保險收入

3.其他收入

一、社會保險支出

1.基本養老保險支出

2.失業保險支出

3.基本醫療保險支出

4.工傷保險支出

5.生育保險支出

二、社會救助支出

1.城市低保支出

2.農村低保支出

3.自然災害救助支出

4.城鄉特困戶救助支出

5.農村五保戶供養支出

6.城鄉居民教育救助支出

7.城鄉居民醫療救助支出

8.其他救助支出

三、社會優撫安置支出

1.烈軍屬撫恤支出

2.退役設置

3.移民安置

四、社會福利支出

1.老年福利支出

2.住房福利支出

3.殘疾人福利支出

4.兒童福利支出

5.社區福利支出

6.其他福利支出

五、社會保障事業費支出

1.勞動管理事業費支出

2.社會保險事業費支出

3.民政管理事業費支出

4.農村社會保障事業費

5.老齡事業費支出

6.殘聯事業費

7.紅十字事業費

六、醫療衛生支出

七、就業支出

八、住房支出

九、其它社會保障支出

1、行政事業單位補充醫療費支出

2、城鎮職工子女醫療統籌費

3、離休干部“兩費”

4、企業年金支出

5、補充醫療保險支出

本年收入合計

上年結余

上級專項撥款 本年支出合計

本年社會保險投資支出

補助下級支出

滾存結余

(責編:朱書緣、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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