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以下簡稱《制定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備案規定》(以下簡稱《備案規定》)對外公開發布。這兩部重要黨內法規的公開發布,使中國共產黨有了第一部正式、公開的黨內“立法法”和備案程序規定,對於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推進黨的建設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提升黨的建設的科學化水平具有重要意義。——《人民日報》
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全文)
第一條 為了規范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工作,建立健全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黨內法規是黨的中央組織以及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央各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制定的規范黨組織的工作、活動和黨員行為的黨內規章制度的總稱。
黨章是最根本的黨內法規,是制定其他黨內法規的基礎和依據。【詳細】
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備案規定(全文)
第一條 為了規范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備案工作,保証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同黨章和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相一致,同憲法和法律相一致,維護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的統一性和權威性,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央各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制定的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工作。【詳細】
兩部重要黨內法規的公開發布·四大焦點
焦點一 五年規劃 首提編制黨內法規五年規劃
條例內容:
制定黨內法規應當統籌進行,科學編制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和年度計劃。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由中央辦公廳對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央各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提出的制定建議進行匯總,並廣泛征求意見后擬訂,經中央書記處辦公會議討論,報中央審定。
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年度計劃,由中央辦公廳對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央各部門每年年底前提出的下一年度制定建議進行匯總后擬訂,報中央審批。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央各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可以根據職權和實際需要,編制本系統、本地區黨內法規制定工作規劃和計劃。
解讀:
據了解,這是黨的歷史上第一次提出編制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編制‘五年規劃’有利於加強黨內法規建設的頂層設計和整體布局,明確法規制定的時間表和路線圖,保証其系統性、協調性和前瞻性。”中央社會主義學院教授甄小英說,五年規劃同五年一屆的黨代會相銜接,也有利於檢查黨代會關於黨的制度建設要求的落實。
焦點二 法規起草 法規與群眾利益相關應聽群眾意見
條例內容:
中央黨內法規按其內容一般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央各部門起草,綜合性黨內法規由中央辦公廳協調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央有關部門起草或者成立專門起草小組起草。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央各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制定的黨內法規,由其自行組織起草。起草黨內法規,應當深入調查研究,必要時,調查研究可以吸收相關專家學者參加或者委托專門機構開展。
黨內法規草案形成后,應當廣泛征求意見,必要時在全黨范圍內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時應當注意聽取黨代表大會代表和有關專家學者的意見。與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黨內法規草案,應當充分聽取群眾意見。征求意見可以採取書面形式,也可以採取座談會、論証會、網上征詢等形式。
解讀: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姜明安說,黨內法規姓“法”,就必須通過一定的程序反映黨員和人民群眾的意志、利益,體現客觀規律。《制定條例》在這方面作了許多創新規定,其中調查研究、聽取意見主要在於保障民主性,專家論証主要在於保障科學性。
焦點三 審批與發布 草案交由負責法規機構審核
條例內容:
審議批准機關收到黨內法規草案后,交由所屬負責法規工作的機構進行審核。對存在問題的黨內法規草案,審核機構經批准可以向起草部門和單位提出修改意見。如起草部門和單位不採納修改意見,審核機構可以向審議批准機關提出修改、緩辦或者退回的建議。黨內法規一般採用中共中央文件、中共中央辦公廳文件、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文件、中央各部門文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文件、黨委辦公廳文件的形式發布。
解讀:
中央社會主義學院教授甄小英解釋說,上述程序的修訂,有利於解決一些地方制定黨內法規過程中閉門造車、脫離群眾、脫離實際、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問題,以及由此導致的一些黨內法規質量低,甚至存在與國法、黨紀相沖突和損害群眾利益等問題。
焦點四 備案與清理 清理法規解決“紅頭文件”打架
條例內容: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央各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制定的黨內法規應當自發布之日起30日內報送中央備案,備案工作由中央辦公廳承辦。黨內法規制定機關應當適時對黨內法規進行清理,並根據清理情況及時對相關黨內法規作出修改、廢止等相應處理。黨內法規制定機關、起草部門和單位可以根據職權對黨內法規執行情況、實施效果開展評估。
解讀:
條例細化了備案制度,正是配合這項制度,同步制定了《備案規定》。條例還增寫了清理制度,據了解,中央正在全黨部署開展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這在黨的歷史上還是第一次。中央社會主義學院教授甄小英說,這些做法有利於強化對黨內法規的監督,解決“紅頭文件”打架等問題﹔有利於摸清“底數”,加快構建科學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有利於督促黨內法規的實施,維護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的嚴肅性、權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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