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2月27日10:43 來源:湖南日報
對工會代表常任制的探索
“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健全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職工參與管理和監督的民主權利。”黨的十八大報告中的這些論述,為我們進一步完善和改進工會工作指明了方向。
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內現有產業工人11萬人,區內企業95%以上為非公企業。區總工會積極探索會員代表常任制,大大推進了工會組織的群眾化、民主化進程。
受經濟危機影響,區內企業發展面臨考驗,勞資摩擦增大,不穩定因素明顯。我們認識到,工會組織必須面向群眾、面向基層。因此,我們積極探索實行會員代表常任制。即園區會員代表大會的代表在規定任期內,始終具有代表資格,享有代表權利和履行代表的義務。這一制度旨在解決會員代表在大會閉會期間如何發揮作用的問題。
實行會員代表常任制后,我區主要採取三種手段發揮會員代表作用:每年召開一次會員代表會議,收集並討論對園區工會工作的建議﹔每月在各個代表團中選擇企業召開溝通會議,“面對面”聽取會員代表和職工意見﹔會員代表積極協調,第一時間化解行政方與職工之間的矛盾。這一制度使區總工會及時、准確收集到企業工會、會員對園區工會工作的意見,妥善處理了發生在一些企業的多起勞資糾紛。
會員代表常任制的優勢在於“常任”,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也能以適當的方式監督企業工會及總工會機關的工作。過去會員代表“任”而不“常”,工作容易出現“腸梗阻”,現在總工會可將收集的每一份意見及時“消化”處理,會員職工越來越把工會當做值得信賴的“職工之家”。
區總工會會員代表辦公室主動工作,為常任代表開展活動提供指導服務。對涉及多個管理部門或其他企業的問題,聯合相關行政部門共同研究並給予答復。議案、建議辦理情況被列為工會委員會報告重要內容。我們還將會員代表活動經費列入區總工會專項經費,並在時間、后勤等方面為會員代表有效履行職責提供可靠保障。
筆者認為,推行會員代表常任制應著重解決以下三個問題:
一要明確會員代表職責。這是實行會員代表常任制的根本保証。為此,我們明確會員代表的任期與總工會的任期相同,賦予代表在園區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相應權利和職責。
二要建立會員代表產生模式。這是會員代表常任制的前提和基礎。工作中,我們注意把握好四個環節:一是強調會員代表應由基層會員(代表)大會自下而上民主選舉產生﹔二是根據會員數量及企業規模,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額﹔三是嚴格把關,加強會員代表資格審查﹔四是建立代表替補機制,保障選舉單位會員的選舉權和會員代表權利。目前,開發區區屬工會已發展到148家,已選舉產生會員代表454人。
三要構建相應組織載體。這是實行會員代表常任制的組織保障。為保障會員代表充分履職,開發區總工會建立了常設機構——會員代表聯絡辦公室,具體負責會員代表在開會、閉會期間的各種活動, 包括開展調研、收集議案、組織視察、代表自身的維權救助等,有效地推進了工會代表常任制工作的開展。
(丁仁義 作者系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總工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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