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改革統籌協調機制
改革需要高層次的統籌協調。彭森認為,深化改革,一是靠中央的堅強領導和勇氣、決心﹔二是要建立一個統籌體制改革的高層次、有權威的改革協調機制和工作機構﹔三是要加強改革綜合配套的設計決策工作,更加重視改革具體路徑的選擇。
鄭新立認為,改革首先要有一個綜合部門推動,如果沒有一個專門的、超脫利益的部門研究改革、設計改革,就很難提出一個綜合改革的方案。
設立中央層面的改革辦公室。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董事局主席、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名譽會長高尚全指出,五位一體的改革要建立一個協調機制,建議在中央層面建立一個改革辦公室,把改革落實到機構,落實到協調機制上。
汪玉凱建議設立一個隸屬於黨中央並跨國務院的高層辦事機構———中央改革辦公室,直接由黨的最高領導層領導,對改革進行整體謀劃 , 形成對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各類改革的整體協調。與此同時,鼓勵一些地區探索綜合配套改革。
設立中央改革協調小組。遲福林建議,第一,建立由中央主要領導直接牽頭的改革協調小組,統籌決策,協調重大改革﹔第二,在中央改革協調小組的直接領導下,設立精干的改革協調機構,以加強改革的規劃、協調和指導﹔第三,在改革協調機構設置專家咨詢委員會,建立常態化的工作機制,組建完整的專家咨詢網絡體系,為改革決策提供獨立、客觀、專業的政策建議。
發揮多方面力量建立改革協調機制。國家發改委經濟所副所長宋立強調,新一輪的改革,不能過度依靠政府部門,特別要強調發揮三個方面的作用:一是加強黨對改革的領導﹔三是發揮基層的首創精神﹔三是要注重發揮第三方力量,包括智庫、社會組織的作用,尤其是智庫在改革方案研究設計中的作用。
(作者單位: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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