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有 8200多萬名黨員,400多萬個基層黨組織。十八大黨章修正案提供了基層黨組織創新基層黨建,激發黨員和基層黨組織活力,更好團結帶領群眾貫徹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落實黨的任務的重要保障。
黨章關於黨員和基層組織建設的新修訂
此次黨章修正案在總綱部分增寫了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建設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的馬克思主義執政黨,尊重黨員主體地位等一系列新要求。在條文部分增寫了基層黨組織積極創先爭優的內容。這些修改,將會對執政黨建設尊重政黨活動規律特別是馬克思主義執政黨建設規律,提高學習能力和創新能力,提高服務本領,保障黨員民主權利和增強黨的創造活力,依靠黨員,服務人民,產生指導和規范作用。
黨章增寫和修訂了干部選拔監督和德才標准,強調了黨員領導干部的黨性修養。黨章第三十三條增寫了干部選拔監督的內容,強調了選拔干部要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同時突出黨重視監督干部的內容。第三十四條第五項增寫了黨的各級領導干部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的內容,強調黨的各級領導干部要堅持原則,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這一方面表明,新修改的黨章繼續貫徹和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強調用制度來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體現了中國共產黨的黨性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另一方面凸顯了干部隊伍建設新的更高要求。我們知道,政治路線制定之后,干部就是決定性的因素。吏治的腐敗是最嚴重的腐敗。如何避免選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風,強化干部選拔任用中的監督,完善干部選拔任用考核的標准,把真正為人民服務的,敢於創新勇於奉獻的優秀干部選拔到領導崗位上,關乎黨的核心價值的落實,也關系到黨的事業的興衰成敗。對黨的干部選拔任用標准原則的重新梳理,對干部選拔任用過程的有效監督,體現了中國共產黨建立90多年來一以貫之的價值和改善群眾生活的目標,表明中國共產黨建立新中國保障人民主體地位、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願望和根本目標在時代變遷中沒有發生任何偏移。同時也要看到,黨的歷史方位的轉變,黨的群眾基礎和組織結構的深刻變化要求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體制工作機制,提供黨的功能發揮的新的條件,尤其是完善黨的干部管理評價的標准和選人用人機制。基層黨建創新,就是要適應這些變化,實現黨的理論創新、制度創新和方法創新,發揮黨的組織功能尤其是基層黨組織的服務功能,增強組織開放性、實踐性和創新性。真正使基層成為干部鍛煉成長的基礎。
把創先爭優寫入黨章。中國共產黨在領導國家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過程中,不斷探索增強黨的活力,完善黨的功能的新路徑。創先爭優作為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重要內容和經常性工作,需要形成基層黨組織作用發揮的動力機制,保証黨在現階段的目標任務和發展要求變成黨組織和黨員的具體行動。同時改善黨組織和黨員帶領群眾改善生活、推動科學發展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使黨組織發揮推動發展、服務群眾、凝聚人心、促進和諧的作用。
總之,十八大黨章修改立足黨的理論創新的實踐需要,打造高素質的黨員干部隊伍和堅強有力的能夠將中央精神和上級要求落實到基層發展具體實踐的充滿生機活力的基層黨組織,進而落實以科學發展觀推動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純潔性建設。這個過程內蘊涵著以下基本要求:一是更好保障政策施行符合黨的性質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黨章增寫干部選拔監督的內容和各級領導干部必須具備的條件等項內容。就是要使領導干部時刻牢記權為民所賦,實踐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樹立科學的政績觀和人民觀。二是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把權力運行和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的實現有機統一。把黨的宗旨和推進公共服務最大化有機結合,使黨員權利和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以制度形式加以保障,真正把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三是需要深入把握世情國情黨情,深入學習領會中央精神,把黨的基本理論、基本綱領、基本路線與地方發展的實踐有機結合,並且落實在解決好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現實、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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