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秀才
2017年09月22日09:24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三、以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协调发展为目标的可持续发展观(1992-2002)
进入90年代,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要求我们对发展的战略目标做出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对发展理论作适时地修整。
1989年第十五届联合国环境署理事会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战略,并在1992年的环境与发展大会上通过了《21世纪议程》,将可持续发展推向行动,这标志着现代发展观的重大转变。中国政府积极响应国际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倡议。1992年李鹏总理率代表团出席了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并庄严承诺履行会议所通过的各项议决文件,并于1994年发表了《中国21世纪议程》,强调中国的发展将不只是经济的发展,而是要走一条人口、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在《中国21世纪议程》中,中国将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确立为“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经济体系、社会体系和保持与之相适应的可持续利用的资源和环境基础”,并具体提出了2000年前的战略目标。主要是:一是在保持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不断改善发展的质量;二是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进步,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基础;三是控制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保持可持续利用的资源基础;四是逐步建立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政策体系、法律体系,建立可促进持续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和协调管理机制。同联合国《21世纪议程》相比,《中国21世纪议程》所确立的可持续发展目标体现了中国国情和发展中国家的特点,与前几阶段的发展理念相比,可持续发展理念有了本质进步,在总的发展目标中,既包括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包括了控制环境污染、改善生态质量这些影响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条件。
在我国正式提出可持续发展观的是以江泽民为主要代表的党中央领导集体。20世纪90年代初,我们党制定了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方针,注意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问题。1995年9月28日,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上指出:“在现代化建设中,必须把可持续发展作为一个重要战略。要把控制人口、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放到重要位置,使人口增长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使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良性循环。”在十五大报告中,江泽民更是明确提出:我国是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的国家,在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正确处理人口、资源、环境和发展的关系,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促进人和自然的协调与和谐,努力开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确立可持续发展观,这既是中国从社会主义本质出发对一种符合人类社会发展需要的全面发展模式的主动选择,又是由于当代中国发展的资源和环境条件远远逊于发达国家甚至某些发展中国家而不得不作出的选择。世界人口大国,人均资源小国以及脆弱窘迫的环境容量等基本国情,决定了中国未来的社会发展必须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对于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是发展。为满足全体人民的基本需求和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必须保持较快的经济增长速度,并逐步改善发展的质量。只有当经济增长率达到和保持一定的水平,才有可能不断消除贫困,人民的生活水平才会逐步提高,并且提供必要的能力和条件,支持可持续发展。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必须做到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相协调,逐步走上可持续发展的轨迹。在提高质量,优化结构,增进效益的基础上,保持国民生产总值以较快速度增长。
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是建立在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上的,注重谋求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到目前为止,我国的环境污染基本得到控制,重点城市的环境质量有所提高,自然生态恶化的趋势有所减缓,逐步使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相协调。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提出实施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提出了“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命题,使可持续发展战略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
在可持续发展观的指导下,人们逐步认识到自然环境对人类生存发展的限制和制约,人类只有与自然和谐相处,才能获得自身的持续发展。我国总的情况是局部的生态环境有所改善,但与转型期发展阶段相关,我国整体环境质量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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