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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2】

吴桂韩

2017年08月22日09:55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二、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狠抓党的纪律建设

以铁的纪律为依托,把从严要求贯彻到底,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新常态,也是党内外风气全面好转的关键点。

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严明政治纪律就要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2014年1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组织纪律松弛已经成为党的一大忧患,必须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为此,他提出了“四个切实”的要求,即切实增强党性,切实遵守组织制度,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切实执行组织纪律。2014年10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深刻剖析了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概括为“七个有之”)及其危害,严肃地指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不能松”,“谁都不能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儿戏”。2015年1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进一步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2016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还提出,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健全完善制度,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狠抓执纪监督,养成纪律自觉,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习近平总书记从管党治党根本规律的高度,对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等所作的深刻阐述,特别是突出强调要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和坚决纠正“七个有之”等,极大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关于纪律建设的思想。

近年来,我们党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严明党的纪律,严肃党内生活,织紧织密织牢制度的笼子;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打折扣、不搞变通执行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用实际行动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保持高压态势,形成严的标准和氛围;坚持讲认真和钉钉子精神,保持准、狠、韧的劲头,一件一件地推动解决,做到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件件见效果,推动从严要求落到实处。同时,把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作为深化党的作风建设、巩固纠正“四风”成果的重要保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按照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的原则,修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党规党纪和相关法律,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努力把制度篱笆扎得更紧,实现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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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曹淼、万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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