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社会政策要托底,守住民生保障的底线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思路,必须实施相互配合的五大政策支柱,社会政策要托底是其中之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别是化解过剩产能等,必然会影响部分群体的就业和收入,但这是必须要过的槛,必须要经历的阵痛。所以要更好发挥社会政策稳定器的作用,守住民生底线。特别是要把重点放在兜底上,要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公共服务,为结构性改革创造好稳定良好的社会环境。从更广泛的意义讲,守住民生底线,不断改善民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更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所在。
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就业是民生之本,要从全局高度重视就业问题。要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真正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选择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1.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保障政策。公共财政应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小型微型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倾斜,财政支出逐步向民生倾斜,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扶持力度;实行支持和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实体经济尤其是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充分发挥其在吸纳城乡劳动力就业中的作用。完善和落实促进大学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的优惠政策;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支持政策。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加大支持自主创业力度;实施鼓励劳动者多渠道、多形式就业的扶持政策。通过优惠政策和就业服务,扶持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就业。
2.要努力推进重点、困难群体就业
切实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群体就业工作。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多种形式灵活就业。继续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工作;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要加紧消除流动就业的制度壁垒,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同时,要积极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和工作保障制度,确保就业困难群体随出现随援助随就业。推进各类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做好妇女就业工作。
3.加强配套措施改革
一要全面提高就业能力。要加强职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和技工院校示范校建设,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和现代技工教育培养体系。重点支持急需紧缺行业技师培训,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强就业培训,加快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健全完善社会化职业培训网络。二要提升就业服务能力。要加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全面实行就业失业登记身份证识别系统,建设城乡人力资源基本数据库。要加快形成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促进就业和配置人力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建设,促进信息资源共享。三要加强劳动者的保护措施建设。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推进企业改善劳动条件。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提高小微企业与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约质量。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提高集体协商的实效性。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加大对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管力度,全面推进“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全违法行为预防预警和多部门综合治理机制,有效处置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特别是要努力实现企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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