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冠琼 刘雯雯
(三)宏观涌现性
公共问题是与特定时空范围内每个人(的利益或效用)相关的问题。这种相关性来源于或生成于外生性和内生性两种情形。外生性是指问题作为一个整体从外部强加于特定时空范围内的人们从而对每个个体产生的特定影响,如各种自然灾变、战争等等的发生;内生性是指问题作为异质性个体间的相互作用而对每个个体所产生的特定影响。显然,这种划分与人们界定内外的不同的时空范围有关:在一定时空下为外生的,在另一时空下可能是内生的。外生性公共问题是最为古老的公共问题,因而从起源上说,与我们的论题不相干,但从解决方法、方式的选择上说,则又是内生的,因而又在我们的论题范围之内。因此,若将我们下面的观点运用于外生性问题时,是指其解决问题的过程、方式与方法的决定问题,而运用于内生性问题时,则既可指问题的生成机制、过程,也可指公共问题的界定、解决过程、方式与方法等的决定问题。
内生性公共问题,并不是作为背景性宏观变量先于个体而出现的,而是异质性个体间通过非线性互动而涌现出的一种社会宏观现象,一种相互依存和相互影响的整体状态。然而,公共问题的整体性状态一旦生成,涌现性便发生一次跳跃或脱胎换骨式的变换,获得了新的意义,仿佛成为先于个体而出现的作为背景性宏观变量施影响于每一个体。
首先,伴随具有自我强化功能的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导致个体间或不同领域间涌现出相互依赖的网络关系。社会运转的基本过程,是社会分工随着时间的流逝而不断细化与再整合或重新划分的过程。社会分工具有不断自我强化的性质,分工的细化导致分工以指数方式进一步细化。随着社会分工的日益细化,特定分工领域所拥有的资源日益单一化和专业化。然而,不论哪一个分工领域,也不论哪一个分工领域内的构成部分拥有多少这类专业化的资源,该分工领域或其构成部分对其他分工领域资源的依赖,将随着分工的细化而不断增加。因此,分工细化意味着资源种类的增加,拥有不同种类资源的主体将以某种方式分布于这些不同的分工领域,或者说,分工的过程就是不同的主体专业化于特定资源领域的过程。资源之间的相互依赖实际上是不同主体之间的相互依赖。由于不同分工领域资源的相互交换是实现各自领域福利最大化的基础,因此随着分工细化而发生的不同种类资源之间的交换日益广泛、普遍和多样化。各自拥有不同资源的主体为使其福利最大化,必然与拥有其他资源的主体进行交换从而形成交易关系。每一个主体因需求众多其他个体的资源而使每一个主体都与众多其他个体形成了相互依赖的网络关系,即伴随具有自我强化功能的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导致个体间或不同领域间涌现出相互依赖的网络关系。[15]社会分工越细化,每一分工领域的主体,其拥有的资源越单一化和专业化,其与其他分工领域的主体交换的内在要求越强烈,其所需要与之进行交换的领域或种类越多,这种相互依赖的网络关系也就越显著和越紧密,社会问题的涌现性特征越强,甚至出现所谓的“意义的自创生”(autopoiesis)。[16]
其次,随着社会分工细密化程度的提高,个体活动间的相互感染性或相互关联性日益提高。伴随具有自我强化功能的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不仅不同社会分工及其网络之间的相互依赖性日益增强,社会不同网络间互动日益紧密,个体活动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感染性也日益强化与提高。社会分工的细化过程,是资源在不同个体间重新分割的过程,因而使不同个体获得的新收入流的比例呈现出巨大差距。特别地,随着教育的发展、社会交往范围的扩大和信息传播速度的提高,由于各种先赋性和后天性因素的影响,知识在个体间分布呈现出多峰态,而在不同峰态下都会结成一个知识网络,因而决定了有价社会资源(包括有形的物理资源与无形的信念资源)在不同的网络之中以及网络中各个体间出现不平衡的分布。新收入流在不同分工主体间的不平衡分割导致个体在生存、住房、教育、健康、就业等各个方面的能力出现重大差别,由此不仅生成各种犯罪行为,也生成了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从而这些问题从个体层面上升为社会层面,显现为宏观涌现性。
最后,众多个体行为,包括个人、企业、政府和各种非营利组织的各种行为等,都不同程度地具有正的与负的外部性。这些外部性随着分工的日益细密化与不同行为主体间互动的紧密化,导致公共问题的因素与机制形成复杂网络。[17]这些负的外部性对于不同分工领域及不同行为主体的影响,将随着相互依赖的网络间互动的日益紧密,特别是这些负的外部性通过非线性方式的扩散与传递而日益具有感染性、遍历性和剧烈的涨落性,因而以不确定的方式涌现为社会性问题,如环境污染、产品质量、腐败行为、非常规事件的风险冲击等。[18]
(四)主观建构性
如前所述,人的知觉是构成公共问题的诸多不同维度的核心与灵魂,人们对公共问题的感知、认识、理解以及化解过程、方法等随着知觉的变化而变化,即公共问题具有主观建构性的特征。
主观建构性不是任意脱离社会实际的幻想或任意构画出的完美而诱人的乌托邦,而是社会发展水平或时代条件的产物。人类最重要的特性就是通过不断地调整与周围世界(包括自然环境、社会结构、制度安排等)的关系来保存、发展和创新有利于适应环境的特性,“特别是心智与自我的特性”[19],通过不断地建构自我和评估、重建社会结构来寻求适合其生存的小生境。保存、发展和创新心智与自我的这一过程与社会分工的日益细化密切相关。随着社会分工细密化程度的日益提高,日益紧密的个体间的网络互动涌现出新的价值体系。
事实上,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相对独立的网络之间的互动关系,不仅重新结构化社会,而且同时重新结构化社会价值观念、行为规范、伦理道德、合乎义理性标准等。随着社会分工细密化程度的日益提高,个体之间、个体与网络之间以及不同网络之间互动的频率与强度也随之日益提高和增大,主体间的多重参照性由此而涌现出来。通过多重参照,不同主体间的巨大落差持续地冲击、唤醒着不同行为主体,特别是弱势行为主体的主体性意识,将不同主体带入重新审视、评估社会过程或社会行动合理性的反思状态之中:人们开始从内部关系与外部关系两个方面重新审视现实状态的社会事实,进行现实判断;人们开始重新审视这些社会事实对于审视者的意义,或者说,重新审视这些社会事实与规范性价值之间的关系,进行价值判断;基于现实判断和价值判断,人们开始重新审视其行为的合理性,进行行动判断,即应该如何、在什么时候、与谁一起以及通过谁做什么与目前的实际行动进行对比,并做出行动选择。[20]
重新审视、评估社会过程或社会行动合理性的过程是规范性价值与行动同时演化的过程。这是因为:(1)社会过程或社会行动合理性的重新评估与审视本身就是一种判断的行为,源自于一系列的反思或内省中的冲突;(2)现实判断与价值判断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两者共同演化出新规范性价值。只有相对于某种价值判断,社会事实才是相关的或有意义,同样,只有通过一系列的社会事实才能做出价值判断。价值判断赋予了现实判断以意义;现实判断为价值判断提供经验证据。价值判断与现实判断相互影响、相互修正、互为因果,进而生成新的规范性价值;(3)新的规范性价值修正个体的行动,而个体的行动在网络互动中又在不断地修正个体的规范性价值。异质性个体基于现实判断和价值判断而形成的新的规范性价值,往往是一种缺乏联系和较为偏激的主观性构造。基于这种规范性价值的社会行动,在社会交往中与其他个体的社会行动相互碰撞与相互适应,进而修正个体的社会行动,也就修正了作为行动基础的规范性价值。不同的相互作用导致了相互适应的规范性价值,即社会的规范性价值。这种涌现出的性质源于个体但又超越了每个个体的规范性价值。
主体间的多重参照性,或重新审视、评估社会过程或社会行动合理性的过程,持续地冲击、修正着传统的程序合理性和实质合理性,结果是参与合理性与沟通合理性的涌现。不同行为主体间资源的相互依赖与程序理性、实质理性和相互主观性共同演化,涌现出个人之间、个人与网络之间以及网络之间的“沟通理性”。Dryzek将沟通理性定义为一种摆脱了控制、个体的策略性行为和(自我)欺骗性的社会互动形式。[21]在这一社会互动形式中,所有参与者都平等地和能够充分地提出和挑战各种不同的观点和主张(即沟通竞争性);参与沟通竞争的行为者不受任何外在施加的限制的约束。在这些条件下,沟通过程中存在的唯一权威是观点或论证的权威性,这种权威性可通过经验描述的真实性、解释的可信性、理解的深刻性和规范性论点的有效性来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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