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1月29日08:24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山东日照开展“政法机关联合接访”活动,了解群众涉法涉诉信访问题。陈为峰摄(资料图片) |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号令既出,亮招频现。各级政法机关通过联合接访中心的搭建、诉讼与信访的范围和处理标准的细化等一系列创新举措,逐渐将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统一由政法机关依法受理。
随着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推进,人们发现,群众到党政信访部门反映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少了,依法律程序到政法机关申诉的多了,依法解决问题的导向在全社会逐步确立。
“信访不信法”的三大原因:诉讼成本高、司法公信低、“好心”的领导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不断进步,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是,不少老百姓遇到问题时,仍然“信访不信法”,甚至“弃法转访”、“以访压法”。
近日,记者接到来自贵州省安顺市何先生的电话。他在电话中讲到,“我因一起农林产权纠纷整整折腾了十几年。曾经向当地法院起诉,但法院的判决明显不公正。随后,我便转而走上了信访的道路。”
问及原因,何先生给出的答案是:“打官司太难了,需要经过立案、开庭、判决、执行等一系列程序,花费金钱不说,还要耗费大量的时间。”
对司法公信力的质疑也是何先生“弃法转访”的原因。“听别人说,现在司法不公是普遍现象,有的搞钱权交易,恐怕自己很难得到公平对待。自己是普通百姓,没有钱,也没有权,估计法院不会支持自己的请求。”何先生说。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事例:某个人经过多年上访,多处打探关系,终于在领导的“过问”下,事情很快得到解决。
由此,更多的人愈发相信“信访比打官司更管用”,甚至一些人还期望着,“只要能得到领导一句话,不仅可以解决问题,还可能会争取到比法律规定更高的补偿。”
事实上,“好心”领导的“法外开恩”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这不仅严重损害了司法的权威性,也会误导老百姓,特别是滋生“以访压法”的怪象。据陕西省城固县人民法院法官张革明介绍,“近年来,部分当事人抓住上级领导机关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这一实际,案子到法院一立案,稍不如意,便四处投寄信访材料,企图通过上级领导机关过问来给法院施加压力。案件判决后,他们还会去信访,或者希望通过信访‘扳倒’法院判决结果,或者是希望通过信访谋取更多的经济利益。”
“信访是沟通民意、表达民意、听取民意的有效途径,但现实中有些信访变成权力救济、解决纠纷的途径,偏离了制度的初衷。”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接受采访时表示,特别是“信访比信法更管用”的思维和现实,严重偏离了国家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轨道,它损害的是司法权威。长此以往,法治秩序将会受到极大的挑战与破坏,最终受损害的将是老百姓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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