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新条例根据近年来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要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经验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原有条例作出重要修改,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行了改进。这一文件,是推进干部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是做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为选好用好干部提供了制度保证。
现就新条例中的一些重要修改,谈一谈自己的理解和体会:
写入了好干部的五条标准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并明确提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标准。新条例将好干部的标准明确写进去,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信念坚定就是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真诚信仰马克思主义,矢志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这是判断干部政治上是否合格的第一标准。为民服务,就是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党的根本宗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服务人民。这是衡量干部是否合格的试金石。勤政务实,就是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这是干部作风的重要体现。敢于担当,就是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这是领导干部必备的政治品格。清正廉洁,就是敬畏权力、慎用权力,保持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这不光是党性的要求,也是职业的道德操守。
新条例不光将好干部的标准写进总则第一条,还围绕有利于选准用好干部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包括完善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在考察内容上突出干部品德、实绩、作风和廉政情况的考察等。这些规定,有利于把好干部及时发掘出来、合理使用起来。
提出了干部考察的新要求 发现好干部,考察很重要。干部考察是干部工作的“指挥棒”。用什么标准和方式考察干部,能决定选拔出什么样的干部。因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干部,注重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要改进考核方法手段,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了。
新条例根据上述精神,在强调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的同时,提出,考察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把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社会和谐进步、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科技创新、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的考核,强化约束性指标考核,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保护、消化产能过剩、安全生产、债务状况等指标的权重,防止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工作实绩。考察党政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应当把执行政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
这些规定,抓住了问题的症结,不仅能够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干部,更为重要的是对领导干部的巨大引领作用,必将促使大家更加重视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有助于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解决简单以票取人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要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干部工作公开,坚决制止简单以票取人的做法,确保民主推荐、民主测评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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