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督学、云南省人民政府参事、原云南省教育厅厅长罗崇敏 (资料图)
人民网北京11月8日电 (万鹏)近年来,社会管理和社会管理体制研究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十八届三中全会明天即将闭幕,收入分配、户籍制度等方面的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也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今日下午,国家督学、云南省人民政府参事、原云南省教育厅厅长罗崇敏做客人民微博,围绕“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路在何方”话题与网友互动。罗崇敏指出,社会建设体制改革从根本上讲是实现好、发展好、保护好民众的权益。
罗崇敏围绕“收入分配改革”指出,提高中低收入者的工资与加强社会的各项福利保障,这两个方面都要采取措施。中国低收入的家庭和个人还很多,特别是农村,有不少家庭还处在贫困线下,中等收入的家庭比例太小,要千方百计发展现代产业,增加中低收入者的收入,第二要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要实行全国统一的全覆盖的社会保障制度,第三要通过二次分配缩小分配差距。
就网友提出的“公民自由迁徙的户籍制度改革,是否可以在全国推广?”的问题,罗崇敏谈到,十年前,他和同事曾在云南红河州进行过全州范围内的公民自由迁徙的改革,公民有两证,一是全国统一的身份证,另一个是红河州居民证。当时,按温总理的指示,国务院研究室、公安部、民政部到红河做调研,一致认为应该在全国推广。他指出,公民自由迁徙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如果在全国还难以实施,应该以省、市为单位,进行这项改革。
最后,他指出,社会建设体制改革必须与民主政治体制改革相结合,大力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完善人民的选举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要通过经济体制改革增加发展经济的活力,才能扩大社会资源,增加民众收入,社会建设体制改革从根本上讲是实现好、发展好、保护好民众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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