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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秋波:从制度伦理看养老并轨难在哪里

2013年09月12日07:56   来源:学习时报

原标题:从制度伦理看养老并轨

近段时期以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养老金“双轨制”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所谓“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特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采取的不同的养老制度。据了解,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的则由财政统一筹资。支付的渠道也不尽相同:企业人员由自筹账户上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则由财政统一支付;另外,享受的标准不一样,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标准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随着公众对养老金问题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双轨制”的弊端也逐步凸显出来。人社部官员已明确表示并轨是方向。既然方向已定、目标明确,那么,当下就该下真功夫、出实招,从制度层面走向并轨。

并轨难在哪里

第一,并轨的最大难点在于群体间的利益协调。并轨就是要改革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碎片化”,建立一体化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就会触及众多事业单位人员的利益,要让这些人像企业员工那样在职时掏腰包,退休时少拿养老金,自然会引发不满,产生抵触情绪。为什么前几年试点省份大都持观望态度而逡巡不前?从改革方案的难产即可窥见一斑。

第二,并轨的最大瓶颈是事业单位人员担心待遇会降低。“双轨制”形成后,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按退休前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并与在岗者工资增长挂钩。多数退休者退休金一般不低于退休前在岗档案工资的 70%,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大多在80%以上。并轨后,很多人预期的养老金将会出现三六九等,养老待遇降低。

第三,并轨的新旧制度衔接较难。这种由权力设计出来的养老金“双轨制”,保护了权力设计者自身的利益。况且,改革后,特别是事业单位人员将与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保险费,统账结合,部分积累。那么改革前所欠的那部分养老金如何解决?并轨后又面临多大的资金压力?

第四,并轨的体制性障碍,难以一碗水端平。从前几年试点省份的改革看,公务员养老体制不并轨,事业单位并轨;大部分省市不并轨,几个省市并轨,使得试点改革不仅面临着利益壁垒,也面临着公正性的质疑。从单位性质上看,许多事业单位直接承担着国家授予或委托的公共职能,有的还直接承担社会管理职能、社会服务职能,还有的承担文化传承与创新职能,性质上、职能上与许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并无二致。如果真要改革,只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向企业去靠拢,而不同步改革政府机关及公务员,难以做到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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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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