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可玫 日前,新田县专题研究富硒产业规划(基地建设)发展与扶贫工作时,把常委会开到了“田间地头”。据了解,从2009年开始,新田县县委数次采取群众自主报名的办法,邀请普通群众列席县委常委会议,并根据群众建议拟定政策。(7月26日《新华日报》) 列席县常委会,让农民参政议政,这样的举措能激发农民群众参与决策的积极性,保障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也意味着发展民主政治、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进程向前迈出了可喜的一步,有利于实现干群交流与沟通的“零距离”。 农民是我国人口构成中最大的群体。长期以来,农民的利益诉求渠道不畅,难有直接表达的机会。虽然曾经在农村有议事会、板凳会等,但都是议村里的事,议事范围小,影响力不大。而今,新田的农民代表能有机会列席县常委会,等于是党委政府敞开大门,畅通民意表达的渠道,有利于实现上下互动,体现了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执政理念。 让农民参政议政,是主动倾听民声,走群众路线的具体表现。在县委常委会上,农民有机会发言,有机会表达对党委、政府决策的看法与观点,既保障了农民群众的参与权、表达权,也在党群、干群之间建起了一座良性互动的“连心桥”,从而拉近了党群、干群关系与距离。 我国基层民主建设是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来实现的。而让农民参政议政,让他们以主人翁的身份,参与到社会经济事业发展的过程中,让关系农民群众的事由农民作主,是我国民主政治的重要内涵。 话说回来,让农民代表列席县委常委会,只是扩大民主的形式,更重要的是应该充分听取农民这一群体的意见和诉求,做到“听而能取”,不能“人走茶凉”,保障农民参政议政形成活力。
(来源:湖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