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 理论 >>
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课题组
2013年06月20日16:39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字号 】 打印 社区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


(四)德国政府雇员养老保险制度

德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主干是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了除政府雇员以外从业人员的90%以上。德国对政府雇员实行的是独立型养老保险制度。

1.德国政府雇员的范围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联邦德国根据《基本法》颁布了《联邦官员法》及相关法规。1990年两德统一后,在联邦德国《基本法》的基础上对民主德国实行政府雇员制度。联邦行政法院认为,凡是在联邦、州、乡以及受国家监督的团体、研究所和基金会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都是政府雇员,具体包括政府官员、医护人员、士兵、教师、法官、火车司机等。截至2008年6月底,德国联邦、州、地方政府和公共机构的政府雇员合计约160万人,占整个公共部门人员总数的不到1/3。

2.政府雇员养老保险制度的几大要素

(1)筹资模式

德国联邦、州和地方政府雇员的养老金由《联邦官员供养法》规定(1976年8月24日),其他雇员的养老保险由《职员工人保险法》规定。按照制度规定,职员和工人的养老保险基金由雇主和雇员个人按规定比例逐月缴纳,而政府雇员养老保险计划所需资金全部由国家税收负担,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雇员本人无须缴费,筹资模式采取现收现付制。

(2)领取条件

政府雇员的退休规定包括三种情况:正常退休、提前退休和病残退休。雇员在达到退休年龄和规定的服务年限或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视为正常退休。正常退休年龄为65岁,至少工作满5年,因病或者其他健康原因而丧失工作能力也视为正常退休。65岁之前为提前退休,每提前退休一年,其养老金待遇将减少3.6%,最高削减10.8%,也就是说最多只能提前三年退休。伤残雇员的退休年龄是63岁。

(3)待遇标准

政府雇员养老保险金包括三个部分:

①政府雇员退休金。退休金主要取决于雇员的服务年限和可纳入计算养老金的工薪收入。服务年限包括在岗工作时间,在专业或非专业的军人岗位的工作时间,在公共部门其他岗位的工作时间,接受培训的时间。无报酬的假期(如育儿假)通常不计算在服务年限内。可纳入计算养老金的工薪收入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和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岗位津贴或加班津贴。

②死亡抚恤金。雇员在职期间或者退休后死亡,其家属(配偶、亲生子女和抚养子女)可领取相应的赡养费,死亡抚恤金包括:死亡雇员的工资、丧葬费、抚恤金、补偿金、遗孤津贴。

③特殊群体的养老金。领取特殊群体养老金的人群主要是地方官员,尤其是市长和县行政首长,因此,他们的总退休金待遇要高于普通的政府雇员。

(4)管理模式

德国政府雇员的养老保险由政府统筹管理,退休金支出全部纳入国家财政预算,通过税收进行融资。政府雇员养老的有关事宜主要由联邦内政部和财政部具体负责,其职责权限分别为:联邦内政部负责制定政府雇员退休的方针政策,并负责执行;财政部负责公务员退休金的筹资与待遇支付。另外,政府雇员所在部门的上级单位负责指定受领人,计算给付年限和金额。

(责编:朱书缘、赵晶)

相关专题
· 杨良初专栏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焦点新闻
48小时排行榜 48小时评论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