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财政再分配具有专业性,一般老百姓还看不大明白,但只要上网给点击一下地方官自曝“跑部钱进”,的确是名目繁多、五花八门、乱象横生。但如果另起炉灶、重新洗牌,一步到位就过渡到按常住人口均衡政府间财力的分税制,这有没有可能?会不会产生什么体制性振动呢?
张富泉:其实,完善按常住人口均衡政府间财力的分税制改革,其本质特征是以人为本、大道至简,透明度高且可操作性强,不存在任何寻租空间,而且只涉及到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的转移支付部分,改革权基本上是在中央财政。这与当年财政承包制转向分税制比较,不涉及到地方财政利益调整的刚性,因而也不存在同地方讨价还价商量的纠葛。特别是实行这种以常住人口再分配的完善的分税制,是按照现代化建设“三步走”的战略部署,构建中国特色市场经济体制及运行机制的应有之义和本质要求!莫说没什么工作上的盲点、疑点与难点,就是深水区也要坚决趟过去! 就具体操作而言,主要就是要把现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作为地方财力均衡与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补充补助部分,按常住人口一个标准以实现政府间人均财力横向均衡。并按照事权财权相一致的原则理顺事权关系;规定对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的特殊补贴,对自然灾害的救助拔款和重大国际活动的补助拔款继续保留,且不记入财政均衡计算范围即可。
这里需提请注意是,目前统计中的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与国际分税制意义上的标准常住人口均有差异。比如,根据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广东省常住人口为1.04亿其户籍人口却只有8500万,而河南省的常住人口是9400万其户籍人口却有1.04亿。两个拥有1.04亿人口的大省,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差别这么大?显然是劳动力市场化配置但人口却不能自由迁徙的“半市场化”所致。河南劳动力流向外地把大量抚养人口留在户籍地,则意味着其劳动力输出与劳动财富的外溢;而广东接纳外来劳动者在获得劳动财富时,也或多或少为之提供了某些公共服务或是公共服务的外溢。把这种劳动财富外溢或公共服务外溢的非真实因素剔除出外,即为一般市场经济条件下分税制的标准性常住人口。
记者:看来完善分税制改革再突破,计算出标准性常住人口还有点难度。请问有没有办法剔出统计常住人口中的非真实因素呢?
张富泉:对此,邓小平在设计“三步走”战略时,还曾提出沿海和内地“两个大局”战略措施。这就是“两步”内地顾全沿海率先开放的大局,采取东、中、西纵向非均衡区域规划并实行“承包式分税制”的非均衡区域政策,如期实现了用两个十年翻两番的目标;而进入“第三步”沿海服从内地共同富裕大局的战略目标期,按区域非均衡与均衡发展相辅相反的悖理和“两个大局”战略“反过来”的逻辑路径,则需从区域规划与区域政策上“反过来”,也就是要将现东、中、西纵向非均衡财政经济区,合纵连横构建以珠三角城市群横向连接长江中上游共12省的泛珠三角、以长三角城市群横向连接黄河中上游共10省的泛长三角、以环渤海城市群横向连接黄河下游和华北东北共9省的大环渤海三大横向均衡性财政经济区,在保持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关系不变、地方财政支配使用主体不变的前提下,实行按常住人口“标准人”公式化分配的区域财政横向均衡制度。
这里的“标准人”就是以上将统计常住人口中的劳动财富外溢或公共服务外溢的非真实因素剔除出外的标准性常住人口,因而“标准人”公式化分配的区域财政横向均衡制度,就是结合中国国情与国际接轨的完善的分税制,是结合国情民意与国际接轨的完善分税制改革的再突破。该方案仅限于中央财政对地方预算分配方式方法与国家规划体制的某种改进,或者说只是政府宏观管理适应区域市场公平竞争和促进全国市场统一的必要调整,改革成本与涉及面极小,但却能起到完善经济民主机制、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兼顾与统一的"四两拨千斤"的效用,因而应是完全可行的。现在地方财政的路已走到尽头,应当说是非搞不可了。像这样改“承包式分税制”为规范完善的分税制,通过“标准人”公式化分配的区域财政横向均衡制度,将省级为主的东、中、西非均衡区域无序竞争,整合引导到泛珠三角、泛长三角和大环渤海三大趋同俱乐部区域有序竞争上来,则如马克思所论述的通过起点公平以及规则公平而达致终点的公平(毛程连等,2003),即可最终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和中国特色市场经济体制及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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