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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历时已然如此,熙宁、元丰年间北宋应该说开始进入了“衰世”,问题也更加严重。处衰世是不容易的,王安石面临的压力、受到的阻力更大。
在这种情况下,王安石提出了著名的“三不足”:“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顶住一切压力、排除一切阻力,坚定不移推行新法。我们看到王安石以富国强兵为目标,持续推进了多项改革措施,包括募役法、青苗法、市易法、方田均税法、练兵选将法等等。由于王安石的坚持,变法取得了不小的成果,政府的财政收入增加了,国家的军事力量增加了,还在对西夏的战争中收复了一些失地,所以神宗皇帝很高兴。但问题很快也出来了。
第一个问题,是变法的实质带来的问题。王安石变法从本质上说,是强化国家权力对经济生活的控制,是为了使政府“富”起来。在“国计民生”这架天平上,王安石在地方做官的时候更关注民生,但到中央主政之后,更关注“国计”而忽视“民生”。这样一来,把地主和佃户的矛盾、商人和消费者的矛盾等等,演化成为地主、佃户、商人、消费者和政府的矛盾,政府成为各种社会矛盾的中心。因为过去是商人和消费者打交道,地主和佃户打交道,政府是裁判员,协调各方的利益和纠纷。变法的结果是政府参与一切经济生活,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商人、地主认为政府与民争利,佃户、消费者觉得政府对他们的剥夺甚至超过地主、商人。在这个过程中,笑话也闹了不少,弄出许多哭笑不得的事情。
比如,青苗法规定,政府在青黄不接的时候,向农民发放贷款,发放种粮,收取很少的利息,以免让农民受到高利贷的盘剥。但在推行过程中,变味了,好东西变成了坏东西,变成了定额摊派。政府向民众强行发放“青苗钱”,无论贫富,富人多发、穷人少发。这就成了怪事,富人不缺钱,你要强行发放贷款干吗?更怪的是,民众是否得到了政府发放的“青苗钱”、“青苗谷”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必须按照这个发放的定额,向政府交纳“青苗息”。这样,青苗法就逐渐演变成了变相的“财产税”,不但没有起到抵制高利贷的作用,反而成为政府的敛财手段。其他的“新法”也大多如此。当然,政府有政府的敛财手段,民众也有民众的应对招数。
苏东坡写了一篇文章,读起来笑死人,说他流放中,到一个县城,不是很繁荣的县城,人潮人海,酒店、茶馆、赌场、妓院全堆满了人,而且多是穷人,苏东坡很好奇,问一家老板:生意怎么这么好啊?老板乐得口都闭不上:您说生意能不好吗?这几天是官府买单。什么叫官府买单?政府强制发放青苗钱谷,四乡八里的农民到县城来借钱借谷,借了之后即消费,好酒的喝酒去,好嫖的到妓院去,好听说书的到茶楼去,好赌博的到赌馆去。苏东坡就问,那以后靠什么还呢?回答说:这还不好办?还钱没有,要命一条。政府强行借款给我,以后要连本带息地还。反正是还不了的,干脆先消费。到时你逼我还,我逃跑;钱没有,命一条,耍赖。
我曾经就这件事情写了一篇短文:《中国农民的绝活》,什么是绝活?欠债不还,等待国家大典的出现,即老皇帝死去,新皇帝继位,把原来的债务统统取消。官府戏弄老百姓,老百姓则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虽然说是被逼无奈,也可以说可能是个别现象,但这样一来,这个国家不就乱套了吗?
第二个问题,“三不足”的问题。先看“人言不足恤”。你要兴利,有人反对,因为在兴利的过程中,人们所得到的利益是不一样的。你要除弊,反对的人更多,因为它意味着要剥夺一些人的利益,他就和你玩命。但要兴利除弊,就顾不得有人反对,这就叫“人言不足恤”。但一走极端,问题就来了,不利于建立“统一战线”,不利于团结更多的人,树敌太多。
再看“祖宗不足法”。要推行新法,就要废除或修改旧法,而旧法都是祖宗定下的规矩。古人办事靠圣贤道理,祖宗法度,你连祖宗法度都不要了,圣贤道理也都不讲了,你的理论依据在哪里?不符合圣贤道理,不符合祖宗法度,你就是名不正言不顺,言不顺,你的事情就办不成。虽然王安石推出《三经新义》,但缺乏权威性,别人不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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