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张芳曼
本报北京5月16日电 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人近日就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第一批行政审批等事项的相关问题,回答了人民日报、新华社记者的提问。
重点选择投资审批、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认定等审批事项
问: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宣布取消和下放133项行政审批等事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请介绍一下有关背景和主要考虑。
答: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把职能转变放在突出位置,得到社会各界普遍好评,老百姓对此期待也很高。减少行政审批是推进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的重要突破口。李克强总理在全国人大记者招待会上提出,本届政府要下决心把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再削减1/3以上。国务院第一次常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和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都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
借鉴以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经验和做法,经过深入研究论证,这次国务院确定先行取消和下放133项行政审批等事项。研究确定这些事项时,主要把握了四点:一是着眼于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切实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进一步释放改革的制度红利,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增强发展动力。二是突出重点,找准要害,重点选择投资审批、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认定等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审批事项。三是对不该管的事、不该有的权,坚决取消,彻底下放,不搞形式、不避重就轻。四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积极稳妥。
问:这次取消和下放的133项行政审批等事项,主要有哪几种情况?
答:在这次取消和下放的事项中,取消有107项,超过80%,目的就是要尽快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从体制机制上给市场主体松绑,进一步激发企业和个人创业的积极性。同时,把一些适合由地方管理的事项下放给地方,发挥地方的管理优势,调动地方的积极性。
从具体项目看,主要有五种情况:一是投资审批事项。如取消发展改革委“企业投资乙烯改扩建项目核准”,下放其“企业投资风电站项目核准”、“企业投资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项目核准”等。二是涉及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的事项。如取消税务总局“对纳税人申报方式的核准”、能源局“电力市场份额核定”、水利部“水利工程开工审批”、教育部“民办学校聘任校长核准”等。三是涉及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资质资格许可认定的事项。如取消科技部“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认定”、商务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批”、林业局“全国经济林花木之乡命名”等。四是评比达标表彰评估和相关检查活动。如取消住房城乡建设部“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规范化考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创业园评估”等。五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如取消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程概预算人员培训费”等。此外,还有一些设立审批时的情况已发生变化、现在没必要再审批的事项,以及一些属于机关内部事务审批、需要减少工作环节的事项。
在这133项行政审批等事项中,除需要履行相关法律程序的、涉密的和属于机关内部事务的29项外,其余104项都已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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