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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少数汉字可适当再简化
周溯源 张广照
2013年03月15日10:47   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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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简化的可能性。祖先发挥聪明才智,造字有了规律,但并不是限制我们创新,有所成就但也有不足,后人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应该发挥聪明才智,发现新的规律,有新的创造与改进。新中国第一批简化字就创造了不少新形式:比如省略原字形中部分结构,以剩余部分作字(條—条);改变汉字局部达到简化(如觀—观变声旁,骯—肮变形旁,棗—枣局部换符);整字换符(東—东行草楷化,蓆—席异体选用);改变构造材料或造字方法(涙—泪变形声字为会意字)等。这些改法都有根据有创意,简化并不突兀。比如繁体字的書、畵、晝很难分清,而简体字的书、画、昼,则一目了然,孰优孰劣不言而喻。先人有先人的智慧,先人也有先人的不足与局限,传统不是让后人用来固守的,而是让后人用来发展的,传统未必全是精粹。鲁迅先生就说过八股是蠢笨的产物,他还曾形象地说,鸞、鑿这两个字,“去叫孩子写,非练习半年六月,是很难写在半寸见方的格子里面的”。字造得这么复杂虽有其历史原因,但今天来看,已没有这种必要,只有简化才能精致灵巧,清晰疏朗,易学易用。
  第三,已有成功经验可以借鉴。即整体规划,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专家集思广益,总结提高。这些年来民间创造和使用了不少新的简化字,有的很智慧很好看,已经成熟。1977年的“二简”方案不宜全盘否定,其中有部分字简化得好,可以正式使用予以推广。人民群众有无限的创造力,如果问计于民,包括征求海外华人的意见,一定会有很多精彩的简化方案,让汉字易识、易记、易写、易学。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网总编辑;中国社会科学网首席编辑)

(责编:万鹏、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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