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记者 王 炜
2013年03月08日10:1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热点四】为何采取偏重抑制需求的调控思路?
只管需求效果会不理想
今后要多渠道增加供应
记者:近年来,我们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偏向于从需求端入手,增加供应的手段却不多,实际上看效果也不明显。为什么会采取这样的偏重抑制需求的调控思路?应怎样增加有效供给?
刘洪玉:回顾我国住房市场调控的历史,在2010年以前基本上是为防止开发投资过热对供给端实施的调控,在住房需求持续快速增加的大背景下,如果用房价表现来评价调控效果肯定难以令人满意。例如,收紧“地根”“银根”、改革土地供应方式等肯定会抑制供给。从另一个角度看,企业未必都有执行政府调控政策的自觉性,比如缩短开发建设周期、不要囤房囤地、增加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控制供给价格上涨速度等。
因此,从2010年开始将调控政策的重点改为需求管理,改变调控思路后的效果应该是有目共睹。但强调需求管理并不意味着就可以放松供给管理,从2012年末开始热点城市住房市场的供求关系又出现了供不应求的状况就说明了这一点。所以今后的调控除了进行更加严格的需求管理,还要通过多种渠道增加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同时加强对土地出让合同中有关开发周期条款的执行力度等,来改善住房市场上的供应紧张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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