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发展需六大动力
让绿色建筑的标准、质量更高,对节能减排的贡献更大,是我们努力的方向,概括起来有六大动力可以推动绿色建筑发展:
一是大幅度提高新建建筑的绿色建筑比率。首先要加强城市规划的管理,城镇新区建设、旧城更新中要建立包括绿色建筑比例、生态环保、绿色交通和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等内容的指标体系,纳入总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并将绿色建筑相关要求作为土地招拍挂的前提条件。其次是采取针对性的激励措施,对不同星级绿色建筑给予相应的容积率奖励,以及依托现有工作和激励措施来实施绿色建筑。目前生态城建设在全国蓬勃兴起,如果要申报生态新城,80%新建建筑必须为绿色建筑,既有城市升级为生态城的50%以上新建建筑必须为绿色建筑等。依托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和示范城市推动绿色建筑,如提出80%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应该达到绿色建筑的标准,示范城市中新建建筑的30%应该达到绿色建筑,将大大推进绿色建筑的发展。依托绿色重点小城镇试点实施绿色建筑,即规定新建建筑的30%以上应为绿色建筑或绿色农房。
二是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提速。从2011年开始,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启动了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首批深圳、天津、重庆三个城市共获得2.4亿元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将完成至少1200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到2015年,重点城市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应下降20%以上,其中大型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下降30%。
三是加快北方地区的供热计量改造。在统计各地建筑能耗中可以发现,唯独北方地区人口增加了,城市面积增加了,但是总能耗在下降。主要原因就是实行了供热计量改革。天津市过去人均年供热能耗为每平方米20公斤标准煤,现在能耗已经降到15公斤标准煤以下。为了进一步推动供热计量,2009年和201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明确要求,供热计量收费面积占集中供热总面积低于25%的城市不得申报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2011年,此标准已经提高到30%以上。“十一五”期间,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计划任务1.5亿平方米,最终完成了1.82亿平方米。“十二五”期间计划改造任务达4亿平方米,节能减排潜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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