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贯彻落实“八个必须”基本要求,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胜利
“八个必须”基本要求,作为我们党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最新认识成果,必须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我们要把这些基本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之中,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开拓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境界。
以“八个必须”基本要求为武器推进思想解放。党的十八大强调,要使基本要求“成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信念”。成为共同信念,是思想解放的最高要求。信念不仅是对真理的高度认同,也是情感上的深度投入,更意味着行动上的坚定执著和高度自觉。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以“八个必须”基本要求为指导夯实思想根基,用其蕴含的科学世界观方法论矫正思维方式,用与其一致的科学观念支配思维活动,真正把基本要求确立为共同信念。
以“八个必须”基本要求为指导推进实践突破。党的十八大在提出“八个必须”基本要求的同时,也在各项战略部署中充分体现了这些基本要求的本质规定和价值取向。诚如习总书记所指出的:“党的十八大对各项工作的谋划和部署都是遵循和体现这些基本要求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征程中,我们要把始终坚持这些基本要求与深入落实各项战略部署结合起来,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和最大实际,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切实把基本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之中,努力在解决难题上取得新突破,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以“八个必须”基本要求为导向推进制度创新。“八个必须”基本要求具有宏观指导性,其对具体实践的指导往往要经过一系列的环节来转化。如果没有刚性制度的保证,在转化过程中就可能变味甚至变质。必须把这些基本要求的内在精神融入制度、转化为制度,使之切实发挥全局性影响力和长期性指导作用。要把基本要求的精神体现到各项制度建设之中,使其通过制度规则渗透到日常工作的各个层面。要适时把体现基本要求的新鲜经验制度化机制化,以科学完备的制度保证基本要求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执笔:赵周贤、刘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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