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迅速普及,作为一种全新的贸易方式和商业模式,电子商务既是未来贸易的发展方向,也是我国实现自主创新、积极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
然而目前我国在电子商务领域存在许多制约其发展的因素,至今尚未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社会诚实信用体系缺失、交易活动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等,导致消费者权益及知识产权保护难落实,严重制约着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已成为我国发展电子商务的主要瓶颈。
其中,网上诚信问题更成为公众和企业普遍担忧的问题。加快发展我国电子商务必须首先解决网络交易诚信缺失的问题。
电商火爆呼唤新信用评价体系
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出现失信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传统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在网络虚拟市场上被进一步放大。
企业或参与交易者的身份信息、交易信息、信用记录、交易伙伴对其评价等,都存在严重的信息不透明。交易参与者之间巨大的市场不对称,使得各方在交易过程中每向前一步都如履薄冰。而由于电子商务的低成本以及动态化特点,使得市场信息更新更为迅速。
传统的征信或企业评级,侧重对与企业的偿付能力有关的信息进行调查和评价,是相对静态的。而在虚拟市场上,参与交易各方更关注潜在交易伙伴在以往交易过程中的履约能力和意愿,以及处于动态变化中的交易信息情况。因此,传统的征信和企业信用评级并不能解决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网络交易不断加快的交互流程,企业形态的快速变化,引发交易参与者对于企业信用数据动态化、低成本、易获取的需求。而传统的征信和信用评级无法满足上述需求。这就需要建立一个针对电子商务市场的特点,快速而易用的社会信用信息披露和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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