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山地城镇”建设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规划先行,合理布局城镇发展和工业项目用地空间。按照云南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大理州委、州政府结合大理的具体实际,科学编制了滇西中心城市总体规划,积极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确定了以大理市为核心,周边漾濞县、祥云县、宾川县、弥渡县、巍山县、洱源县等6个县为补充的滇西中心城市群半小时经济圈发展思路。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建立基本农田保护重点区、集中区,设立保护标志,依法实行严格保护;将坝区边沿山地、缓坡、丘陵规划为建设用地。大理市9.57万亩预留建设用地指标中,海西仅占8.3%,且主要规划用于旅游设施用地。
二是疏堵结合,严格控制坝区建设用地,引导工业项目和城镇建设上山。坝区良田是“红色地块”,大理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严格项目准入和规划审查。按照《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要求,对没有规划或未完成村庄规划编制的村庄,一律停止用地审批;对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的一律严肃查处,依法拆除违法建筑物,并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督促复耕。按照高支路网密度、高绿地率、低建筑密度的要求,大理稳步推进下关旧城区改造提升。积极探索“空心村”整治工作,通过内涵挖潜盘活农村村庄集体建设用地。
三是创新机制,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基本建立。制定出台了《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意见》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把保护耕地的责任落实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大理市、乡镇、村三级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和农村宅基地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初步建立,并已对多名乡镇及规划、国土部门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十一五”以来,全州先后争取并实施土地整治项目 80个,累计新增耕地4763.23公顷,实现了建设占用耕地州内占补动态平衡,且补大于占。
“山地城市”建设的实践成效
识大体方堪肩负大任,有担当才能不辱使命。
大理人以超凡的魄力和勇气,向山地要空间、向山地要生态、向山地要发展,大力保护坝子的良田好地,这就是识大体,这就是有担当。
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
具体说来,大理州推行“山地城镇”建设的实践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耕地保护成效显著。保护耕地也许是大理强力推进“城镇上山”最直接的理由。优质的耕地资源对大理来说尤为稀缺,据统计,大理州坝区面积仅占国土面积的 6.6%,其余都是山地。为了保护耕地,大理州切实加大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检查力度,严守全州30.06万公顷耕地保护“红线”。2010年年末大理州耕地面积为37.47万公顷,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与1996年相比,大理州的耕地面积不降反增,耕地面积增加了5.71万公顷,比云南省下达的大理州 2006—2010年的耕地保有量指标超出7.41万公顷。大理州国土资源局被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表彰为“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大理州耕地面积不降反增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大理州加强了中低产田地的改造,完成中低产田改造52.26万亩,投入资金6.17亿元。
二是城市建设用地保障工作成效明显。自推行“山地城镇”建设以来,大理州积极主动为重大建设项目用地提供优质服务,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5年来,共获批各类建设用地10387公顷,保证了小湾电站、功果桥电站和大丽铁路、大瑞铁路等一大批国家、省、州重点建设项目和“两保护、两开发”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需求,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的实现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大理州通过对土地进行开发整理,争取到了包括祥云县16万亩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和大理市15万亩基本农田整理等重大项目在内的各级投资土地整治项目80个,建设总规模38581.07公顷。目前,已竣工通过验收46个项目,建设总规模13048.07公顷,有效地保障了城市建设用地的需求。
三是拉动内需效应凸显。最大的内需是城镇化。工业化创造供给,城镇化创造需求。大理州自推行“山地城镇”建设以来,对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是明显的。“山地城镇”的建设,不但推动了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的发展,也带动了自来水、电力等市政行业的发展。过去的洱海之东,是寸草难生的不毛之地,如今的洱海之东,已经成为投资热土,不少企业争相入驻,为今后的长远发展蓄力添彩。
四是为大理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经济学讲机会成本,大理的“山地城镇”建设是对机会成本最好的一个诠释。假如城市不上山,城市建设用地就会挤占海西坝子的良田好地,大理的耕地保护只能是一纸空谈。更重要的是,苍山洱海的生态保护压力已经非常巨大,城市不上山,苍山的碧绿、洱海的清新都将受到空前的挑战。城市上山,是大理古城保护和苍山洱海保护的战略性选择,为大理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正可谓,步一子而活全盘,牵一发而动全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