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十二五”规划纲要关于社会建设、社会管理的论述,党的十八大报告在社会建设上有八个新的亮点,这些亮点深化了我们对社会建设规律的认识,丰富了社会建设的内涵,拓展了社会建设的范围,进一步明确了社会建设的思路和重点,反映了我们的社会建设已经从自发走向自觉,从被动走向主动,从补充走向必须,从局部推进走向全面系统建设,反映了现阶段中国社会建设的新要求。
社会管理在社会建设中的地位得到空前提升。一是十八大报告将创新社会管理直接放进标题。“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把创新社会管理和改善民生同时作为社会建设的两个重要方面,突显了社会管理的重要性。二是十八大报告对社会管理的论述也更加全面、系统,从目标到路径再到具体要求,思路明确,层次清晰,重点突出。
特别强调基本公共服务要均等化。报告在总结过去十年的成就时指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化程度显著提高。在确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时,提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在谈到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时,提出要“加快改革财税体制,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公共财政体系”。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一新理念,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必须注重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但当时都是从完善公共财政制度的角度提出的。之后,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开始和改善民生直接联系在一起。2011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社会建设部分的标题就是“改善民生,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出要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理念和标准来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社会建设。目前社会建设的一个大问题是社会建设的资源分配不均,百姓不能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由此引发了很多社会问题,这些年来在党和政府的文献中越来越多地强调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非常正确和及时的。
明确提出社会建设的目的是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从而进一步明确了社会建设的努力方向,从根本上确立了社会建设的价值理念。2010年制定的“十二五”规划的一个重要指导原则就是保障和改善民生,而且将其作为包括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内的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可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不是对经济工作的补充,它是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社会的五大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社会前进的动力,是奋斗的目标。几年来,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人大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反复强调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性,明确指出它是所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想问题、出主意、搞探索,都要紧紧围绕民生大事来展开,有了这个基本的价值理念,工作就不会迷失方向,就能确立科学合理的发展评价体系。
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当前,社会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不相适应的情况仍然十分明显,必须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体系,在创新管理体制、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形成良好的管理机制等方面多做努力。体制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和长远性,如果不能将科学的运转高效的社会体制建立起来,社会建设就缺乏强有力的体制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