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宏觀政策要穩,營造穩定的宏觀經濟環境
在當前國內外經濟形勢下,宏觀政策要穩,就是繼續實行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使二者相互配合,協同發力。2015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對2016年宏觀政策提出的具體要求,釋放出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營造穩定的宏觀經濟環境的重要信號。
一、穩定的宏觀政策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大意義
宏觀政策要穩,從政府經濟管理的宏觀層面來看,是指政府通過相對穩定的財政和貨幣政策工具對國民經濟進行干預,以保証宏觀經濟穩定運行。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是宏觀調控的“左膀右臂”,兩者實施主體不同、分工各有側重,同時又有著密切的關聯性,具有內在的協作邏輯。通過綜合協調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可以有效提高政府調控水平,更好地實現宏觀調控目標。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宏觀政策上強調一個“穩”字,目的就是為了營造穩定的宏觀經濟環境,以宏觀政策之“穩”保結構性改革之“進”。穩住宏觀是基礎。宏觀政策穩,預期就穩﹔宏觀政策穩,增長就穩。如果宏觀政策時不時“猛踩油門”“急打方向盤”,勢必影響來之不易的結構調整機遇和成效。市場主體最需要持久穩定的預期,如果因為經濟有一些波動,政府就立刻出手、動輒干預,就有可能造成市場扭曲,助長“政策依賴症”。
無論貨幣政策還是財政政策,宏觀調控的政策目標都是經濟增長、物價穩定、就業充分和國際收支平衡。由此不難看出,這些政策目標更為看重月度、季度和年度的經濟運行狀況,更為看重短周期內總量變化和相互平衡。而經濟結構性指標,如產業結構、需求結構、收入分配結構、區域結構和城鄉結構等,其內在結構的不斷優化和日趨合理則是長周期的經濟目標。實際上,這也正是需求管理和供給管理的不同側重所在。隻有各項總量指標穩定在目標區間內,才可能為結構調整奠定基礎,營造環境,拓展空間,從而實現增長穩定、結構合理、協調持續發展的長期目標。
當前,世界經濟和貿易低迷、國際市場動蕩對我國影響加深,與國內深層次矛盾凸顯形成疊加,實體經濟困難加大,宏觀調控面臨的兩難問題增多。2015年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堅強領導下,通過加強定向調控和相機調控,以結構性改革促進結構調整,實施穩定市場的有效措施,新的動能加速孕育形成,就業擴大、收入增長和環境改善給群眾帶來不少實惠。在此過程中,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功不可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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