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問題首先表現為經濟關系即生產關系問題。生產關系從來都是馬克思主義理論政治經濟學的研究對象。問題是:什麼是生產關系?在社會主義革命、改革、建設實踐中,又如何利用好、處理好、安排好生產關系?都需要我們理論結合實際,在較深層次上進一步探索並明確回答的大問題。
多年的教學和科研的成果告訴我們,生產關系是一種極為復雜的而又層次分明的經濟實體,也是一種多維的、立體的、能動的經濟結構。下面就此做些嘗試性地簡要分析。
一, 生產關系的“三分法”和“四分法”
馬克思恩格斯在革命實踐中,運用辯証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原理,對資產階級政治經濟學進行了具體的分析。在批判和繼承的基礎上創立了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他們旗幟鮮明地把資本主義的生產關系確定為自己的研究對象。這是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所完成的偉大革命。
對於生產關系的研究,首先必須弄懂弄通馬克思、恩格斯在研究人類社會發展時先后從諸多方面所賦予生產關系的完整內涵。半個世紀以來的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的實踐表明,由於我們對生產關系的一些錯誤的理解和認識給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事業帶來了嚴重的危害甚至災難。今天,為了正本清源,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有必要對馬克思主義關於生產關系理論進行再認識。
隨著經濟科學的發展,生產關系這一重要范疇,其內容和形式也是在豐富和發展的。所以,我們不能把對生產關系的論述僅停留在原有水平上,而必須理論結合實際,特別是當代社會主義實踐的實際,對生產關系作進一步地理論探討,注入生產關系以新義,豐富和發展馬克思主義關於生產關系理論。
對於生產關系的研究,應當在馬克思主義方法論的指導下,採用一些新的方法。歷史上許多重大的科學發現,往往是與科學方法上有著重大的突破分不開的。在自然科學領域中,伽利略所以能夠發現落體運動定律和慣性定律,是他系統地運用了實驗方法和數學方法的結果,愛因斯坦相對論的形成,是與他的理論試驗的方法密切相關,在社會科學領域中, 馬克思恩格斯所以能把社會主義由空想變為科學,首先在於他們從思想方法上完成了由唯心史觀到唯物史觀的轉變。所以對生產關系的研究,也可以採取一些新方法。
這種新的方法是多方面的,是立體的、多元的、系統的,為了研究方便,我們首先講講生產關系的“三分法”和“四分法”問題。
馬克思在《<政治經濟學批判>導言》等著作中,用較大篇幅闡述了生產關系的內涵問題。馬克思在1857年所寫的這篇《導言》,本來作為要寫一本巨著《政治經濟學》的指導思想,后來成了寫作《資本論》的依據。馬克思的這篇《導言》在批判資產階級政治經濟學的同時,對生產關系也作了科學的分析。馬克思在《導言》中明確地指出,所謂生產關系,就是物質資料生產中人們所結成的生產、分配,交換,消費方面的關系。與此同時,馬克思分別地對生產,分配,交換、消費各自的內容,從動態和靜態的結合上,分別作了詳盡地分析,並進而揭示了它們之間的內在關系。馬克思指出:“一定的生產決定一定的消費,分配,交換和這些不同要素相互間的一定關系。當然,生產就其片面形式來說,也決定於其他因素。”(《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第102頁)於是,馬克思最后說,“我們得到的結論並不是說,生產、分配、交換、消費是同一的東西,而是說,它們構成一個總體的各個環節,一個統一體內部的差別。(《馬克思恩格選集》第2卷102頁。)
馬克思關於生產關系的上述原理,一直到本世紀40年代,都作為唯一正確的觀點進行宣傳的。到了50年代,斯大林在他晚年所寫的《蘇聯社會主義經濟問題》一書中提出了一個新觀點,這個觀點與馬克思恩格斯的觀點不完全一樣。在斯大林看來,生產關系,即經濟關系,其中包括:(甲)生產資料所有制形式﹔(乙)由此產生的各種不同集團在生產中的地位以及它們的相互關系,或如馬克思說的,互相交換其活動﹔(丙)完全以它們為轉移的產品分配形式。
如果把馬克思恩格斯對生產關系的論述叫“四分法”的話,那麼,斯大林對生產關系的論述則可叫“三分法”。
在人所共知的“三分法”中,可以看出斯大林對生產關系的理解,起碼有以下幾個主要之點:一是突出了所有制。他把所有制放在生產關系幾個方面的首位,並強調了生產資料所有制對其它方面的決定作用,但沒有說明其它方面,如分配、交換對所有制的反作用。二是真正的產品或商品交換關系不存在了。他在這裡所談的交換,不是產品和商品的交換,而是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互換勞動,實質是生產活動。三是消費關系從中消失了。在整個定義中未提及消費二字,甚至連這點意思也沒有。
由此不難看出,斯大林所談的所有制,不是把所有制關系和社會的生產以及產品的分配、交換、消費統一起來看待的,而是把所有制看作能夠獨立存在僅屬於生產資料的歸屬問題。
斯大林的這種看法,與馬克思的看法是有本質不同的。馬克思恩格斯認為,所有制關系是不能獨立存在的,它必須通過社會生產及其產品的分配、交換、消費來體現。馬克思在《哲學的貧困》一書中說,如果給資產階級所有制下個定義,那麼,“不外是把資產階級生產的全部社會關系描述一番”。(《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180頁)由此可見,馬克思幾乎是把所有制關系看作是生產關系的同義語。生產關系即所有制關系就是生產、分配、交換、消費各方面關系的總和。
當然,任何經濟關系都可以通過一定的法權形式表現出來,並要求這種法權為它服務。因此,所有制關系也有一定的法權形態表現,這種法權的法律用語叫做所有權。所以,相對法權形態來講的所有制,是所有制的實現形態,即生產關系各方面的表現。至於所有制的法權形態即法律表現,如所有權即財產權,即各種財物這個實體在成文法或不成文法上的歸屬問題,嚴格說來,不應當包括在生產關系范圍之內。
正因為生產、分配、交換、消費都是所有制的實現形態,所以隻有在分析了生產、分配、交換、消費之后,才能清楚地揭示出所有制關系即生產關系的性質。
這裡有兩個值得注意的問題:
一個是,法權形態隻能回答生產資料的歸屬問題,而不能回答所有制的真正性質。誠然,從法權上看,生產資料的確有一個歸屬問題,如你的,或我的,或他的。但是,僅就你、我、他本身而言,絲毫講不清楚這些人是什麼身份,是地主、資本家呢?還是小農、手工業者?再講,從法權上看,生產資料可以規定為公有或私有,但是這是什麼樣的公有呢?原始公社的公有?還是社會主義的公有?這是:什麼樣的私有?是封建主的私有?還是資本家的私有?這都不是從法律條文上可以說明其緣由的。要真正說明這個問題,必須分析作為生產關系具體體現的生產、分配、交換、消費這些實現形態。例如,地租是土地所有制在經濟上的實現,隻有觀察了地租是誰來生產,由誰分配,為誰佔有,才能確定是什麼樣的土地所有制。隻有觀察了勞動力商品的買賣過程,剩余價值的生產和分配過程,才可以確定這是資本主義私有制。隻有考察了勞動者和生產資料直接結合的生產過程,才可以確定這是社會主義公有制。如果在理論上沒有分析生產關系的幾個方面的實現形態,硬是說這是什麼性質的所有制,如硬說佔有這些生產資料的人是資本家或地主、富農,都是背理的或先驗的。正如馬克思所說:“資本,如果沒有雇佣勞動價值,貨幣,價格等等,它就什麼也不是。”(《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第750頁) 這裡使我們聯想過去我們搞土改,當時對有些人,沒有很好地從他們的生產、分配、交換、消費等全過程去分析,從而確切地弄清他們的身份,而隻因為他們佔有幾畝、十幾畝或幾十畝土地,即隻從所有權上就定他們為地主或富農,造成了某些冤假錯案,甚至家破人亡。事過幾十年之后,還要予以改正,平反,昭雪,這都與從道理上不懂得或不太懂得什麼是所有制關系的緣故有關。
另一個是,所有制的法權形態,隻能從形式上表明生產資料的歸屬問題,而不能說明所有制的實際內容。在實際生活中,法律上可以明文規定某些財產歸張三或李四所有,但張三或李四是否真正能從歸他所有的財產裡得到實際的經濟利益?這就很成問題了。當然有的可以得到,名實相符﹔有的得不到,名實不符。關於這一點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說得很清楚:“某人在法律上可以享有對某物的佔有權,但實際上並沒有佔有某物。例如,假定由於競爭的緣故,某一塊土地不再提供地租,可是這塊地的所有者在法律上仍然享有佔有權力以及[使用和濫用的權利]。但是這種權利對他毫無用處。”(《馬克思格斯全集》第3卷第72頁)馬克思對此還曾作過十分風趣的比喻:“我的大禮服,隻有當我還能處理,抵押或出賣它時,隻有當它還是買賣的物品時,才是我的私有財產。它失去了這一特性並成為破衣服之后,任何經濟學家也不會想到把這個大禮服列為我的私有財產。”(《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4頁)
在現實生活中,這種例子也屢見不鮮。過去,在我國土地改革中,農民分得了土地,從法律上看,土地歸農民所有,但有時由於種種原因,如天災人禍,使農民不能從這些土地上得到應有的收益,如收獲或分得糧食、棉花等,有時也得到一點,但又被以種種名義征走了,從經濟關系上講,就不能叫做真正的個體農民所有制。再例如,在過去的法律上明文規定人民公社的所有財產是公社范圍內的集體農民所有,但其中大多數的集體農民並未能從中得到應得的集體利益,從經濟關系上看,就不能叫做真正的公社一級的集體所有制。全民所有制企業也有這種情況。全民所有制的生產資料和產品,是國家使用和支配,但國家在使用和支配這些財產時,違反了或某種程度違反了人民的意願,這也不能叫做真正的全民所有制。
為此,我再想舉一個我在1985年去雲南考察親眼看到和聽到的“林權糾紛”的實例來說明這個問題。雲南是我國山林密布的地區,前些年,林權糾紛頻繁發生,據1980年不完全統計,全省當年因林權糾紛而引起的事端多達1100多起。長期的,頻繁的林權糾紛,不僅使現有森林遭到嚴重破壞,而且成為發展林業生產的重大障礙。為什麼會這樣呢?這就不能不追索到森林所有制的法權形態和實現形態二者的關系上來。雲南的南部和西南部是廣大的林區,在這些地區到處都有少數民族居住著。解放前,這些地區大都處於封建社會初期或中期,有的還處於奴隸社會,個別地區甚至處於原始公社末期,在這裡,土司和頭人統治著一切。“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所以,這裡的土地和生長於其上的大片原始森林,都採取這樣的法權形態存在著﹔但是,這裡的森林,實際是屬於與森林相依為命的當地居民所有。這些世世代代都生產和生活在這裡的居民,他們長年累月地利用採伐的林木制作生產和生活工具,採掘森林的果實和根莖以及木耳、蘑菇等為生,尋找並摘取藥材治病,砍伐木材或燒成木炭燒飯、取暖、照明,還在森林狩獵、放牧,等等。總之,他們在其中從事當時生產力水平所允許的一切生產、分配、交換、消費等活動,而且所有這些活動並不需要土司,頭人的許可或批准。所以解放前雲南的森林名曰土司、頭人林,實際上是當地的居民所有林。
解放后,雖然我們宣布這裡的林權為國家所有,但國家在開始一段時期內,並不干預當地居民在林區內進行的一切屬於正常的生產和生活活動,所以當地居民和國家的矛盾並不尖銳,因為在他們看來,不管森林名義上歸誰所有,隻要他們可以從中享受到真正的實惠,就心滿意足了。可是時隔不久,當森林企業建立起來之后,情況就大變了,矛盾和磨擦相繼而起,並且隨著經濟利益的擴大而逐步升級,甚至達到“弓上弦,刀出鞘”的程度!最令人深思的,好象仇恨和公路結成不解之緣:公路修到哪裡,哪裡就撒下仇恨的種子,因而風波四起。究其原因,因為公路和市場聯系在一起。公路所至,木材就變成了商品,不脛千裡,可以換回貨幣,換回各種各樣的消費品。例如,當時,一棵中等徑級木材可賣10至20多元,對於當時一個勞動日隻值2—3角錢的山區居民來講,是多大的價值啊!正因為如此,才激起了當地居民群起而進行保衛和爭奪林權的斗爭,從表面上看,他們爭取的是林權,實際上他們爭奪的是在今日與林權息息相關的在生產、分配,交換、消費中才能實現的各種經濟利益。黨對林權糾紛的症結所在採取相應措施,如實行“三定”:穩定山林權,劃定自留山,確定林業生產責任制等,使當地居民得到了一定的經濟實惠,這樣才把林權糾紛稍稍緩和下來。
應當看到,斯大林的“三分法”把所有制僅看作是生產資料歸屬問題,實際上是把所有制的法權形態也看作是生產關系,進而又把它說成是生產關系的基礎,這樣很容易導致用法權關系來解釋生產關系或決定生產關系。早在馬克思以前,即19世紀40年代,如空想社會主義者普魯東曾持有類似這樣的觀點.馬克思在批判普魯東時說,“要想把所有權作為一種獨立的關系,一種特殊的范疇,一種抽象的和永恆的觀念來下定義,這隻能是形而上學或法學幻想。”(《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180頁)想不到一百年過后,這種觀點又在社會主義建設中再現,這的確令人深思。這難道是偶然的歷史巧合嗎?不,有它一定的必然性。這主要是因為社會主義是在一些生產力比較落后的、封建的或半封建的、小農經濟往往佔統治地位的國家裡首先取得了勝利,因而很多人,包括象斯大林在內,也難免在對某些問題上,不能用唯物主義辯証法的觀點來看待和觀察,因而看不透社會各個方面的聯系,崇拜政治的或法律的權威,把所有制這樣一個復雜的經濟關系簡單化,看成是可以脫離生產力發展狀況以及由此決定的生產、分配、交換、消費關系而孤立地存在著。
從上世紀50年到70年代,斯大林的“三分法”一直在經濟領域中佔據重要的地位,並成為解釋生產關系的權威。在此期間,幾乎沒有任何人敢於對這個觀點提出質疑。馬克思的“四分法”談論的少了,甚至有人把它淡化了遺忘了。由於斯大林的這個觀點不正確,因而影響了對許多問題的認識,甚至導致錯誤的理解,自然給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也帶來許多不利的影響。
在我國,可能也由於受到這個“三分法”的影響,在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中,對生產力的發展以及與此相適應的生產、分配、交換、消費不予重視,不從生產、分配、交換、消費等環節上來把握所有制的內容,而把主要注意力放在所有權的升級上,總以為社會主義社會的生產和發展,由低級到高級的過渡,就是生產資料所有權的不斷變革。利用國家政權來隨意干預經濟生活,如用搞“劫富濟貧”,或“窮過渡”的辦法來改變所有制,初級社剛剛建立,腳跟未穩,喘息未定,又全盤高級社化了﹔高級社腳跟未穩,喘息來定,又全盤人民公社化了。這樣一來,在所有制問題上,如同斷了線的氣球,青雲直上,以致造成對生產力的巨大破壞。到了人民公社化時期,殺牲和破壞工具的現象更嚴重了,生產下降,農民生活很苦。
三年困難時期,中央起草了一個文件,其中說到農業的恢復需要三、五年,我體會,所以要三、五年,當然原因很多,但其中可能考慮到經過調整后,作為我國當時農業主要生產力的大牲畜,如牛、馬、騾等,從交配、懷孕、生子、成長大約也需要三,五年才能使用,這樣考慮是科學的。
在“三分法”的影響下,不管在蘇聯,還是在其他一些社會主義國家,其中包括我國,都實行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的管理方法,諱言商品,反對交換,國家對企業在物質材料方面實行統配,在產品方面實行統購統分,這樣就造成了企業的供產銷嚴重脫節,貨不對路,使社會再生產不能暢通無阻。在我們國家曾先后出現過的國民經濟比例嚴重失調,影響到國民經濟的發展,從而影響了人們生活的提高和改善,不能說與這種理論影響沒有關系。
不僅如此,斯大林的這個理論還嚴重地影響了經濟學的發展。由於他把社會主義生產資料公有制僅看成是生產資料歸屬問題,就不可
能科學地揭示社會主義的一切經濟關系及其運行規律,對於建立社會主義科學經濟學的內容和體系都極為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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