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對政府和市場關系有著正確而深刻的認識
在改革開放的偉大實踐中,我們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圍繞建立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對政府與市場關系的認識逐步深化,不僅成功指導了中國經濟體制從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變,創立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並引導這一體制逐步完善,而且在政府與市場的關系上形成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認識。
中共十四大確定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提出要使市場在社會主義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
中共十五大提出:“使市場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並提出:“宏觀調控的主要任務,是保持經濟總量平衡,抑制通貨膨脹,促進重大經濟結構優化,實現經濟穩定增長。”“宏觀調控主要運用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同時提出:“要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轉變政府職能。”
中共十六大提出:“在更大程度上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要把促進經濟增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保持國際收支平衡作為宏觀調控的主要目標。”並提出:“完善政府的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職能,減少和規范行政審批。”“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
中共十七大提出:“從制度上更好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形成有利於科學發展的宏觀調控體系。”並提出:“加快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建設服務型政府。”“健全政府職責體系,完善公共服務體系,推行電子政務,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減少和規范行政審批,減少政府對微觀經濟運行的干預。”
中共十八大提出:“更大程度更廣范圍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完善宏觀調控體系。”“健全現代市場體系,加強宏觀調控目標和政策手段機制化建設。”並提出:“行政體制改革是推動上層建筑適應經濟基礎的必然要求。” “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繼續簡政放權,推動政府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轉變。”
應當指出的是,以建立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為主要內容的經濟體制改革,從一開始就是處在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目標之下,並為這一目標服務的。比如,中共十五大報告明確指出:在我國實現第二步戰略目標、向第三步戰略目標邁進的關鍵時期,建立比較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保持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是必須解決好的兩大課題。中共十六大報告指出:21世紀頭20年,對我國來說,是一個必須緊緊抓住並且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這是實現現代化建設第三部戰略目標必經的承上啟下的發展階段,也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擴大對外開放的關鍵階段。經過這個階段的建設,再繼續奮斗幾十年,到本世紀中葉基本實現現代化,把我國建成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中共十七大報告在論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斗目標的新要求后指出:實現未來經濟發展目標,關鍵要在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方面取得重大進展。中共十八大報告把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必須不失時機深化重要領域改革的首要內容。可見,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設,並不是孤立的,自始至終都是為到本世紀中葉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這個全社會的共同理想而服務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因為在理論上的先進性和方法上的科學性,從一開始就彌補了西方經濟學忽略社會價值和社會追求,隻關注所謂經濟效率的最大缺陷,把市場經濟發展同實現社會理想緊密結合起來,因而指導著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設始終沿著一個正確方向前行,避免了左右搖擺,避免了走彎路。對政府與市場關系的科學認識和把握,對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堅定和自覺,或許就是中國連續三十多年保持經濟持續穩定快速發展的密碼和基因。
從使市場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到更大程度更廣范圍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這一漸進的思路,既順應了經濟體制轉軌的需要,也反映了我們對市場規律和政府與市場關系認識的深化。我們對政府與市場關系的最新認識,全面體現在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中。概括起來,主要包括四方面內容:
其一,明確了經濟發展的內涵。這就是《決定》提出的“推動經濟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發展”。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和要求,融入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之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的目標和共同富裕的理想,因而是一個經濟發展與社會進步相協調、長遠和當前目標相一致、個人發展和國家富強相統一的符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本質和定位的經濟目標。
其二,明確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決定》明確提出:“經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明確提出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是對市場經濟發展規律的深刻認識。這一決定性作用體現在:“必須積極穩妥從廣度和深度上推進市場化改革,大幅度減少政府對資源的直接配置,推動資源配置依據市場規則、市場價格、市場競爭實現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優化。”但是,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並不是絕對的,在吸取其他國家發展市場經濟經驗教訓,認識到存在市場失靈和市場缺陷的基礎上,《決定》對政府與市場關系的闡述一針見血,把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放在並列的位置,並明確指出:“政府的職責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觀經濟穩定,加強和優化公共服務,保障公平競爭,加強市場監管,維護市場秩序,推動可持續發展,促進共同富裕,彌補市場失靈。”這八項職責中,保障公平競爭,加強市場監管,維護市場秩序,是針對優化市場環境而來的﹔保持宏觀經濟穩定,加強和優化公共服務,推動可持續發展,促進共同富裕,彌補市場失靈,是針對市場失靈和缺陷而來的,都是為了讓市場機制最大限度地發揮積極作用,是對市場缺陷和不足的彌補而不是替代,表明我們在政府與市場的關系上取得了新認識:把有效率的市場和有效的政府治理結合起來、統一起來,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特征。
其三,明確了現階段政府與市場作用的邊界。《決定》明確提出,“科學的宏觀調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發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優勢的內在要求。”在一系列論述中,《決定》為現階段政府與市場發揮作用的領域劃定了邊界。一是把“市場能有效形成價格”作為政府與市場的邊界,“凡是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政府不進行不當干預”。“政府定價范圍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這些環節,都是市場失靈的領域,也就是市場價格機制、競爭機制等失靈的領域。二是把“市場機制能有效調節的經濟活動”作為政府審批的邊界,“最大限度減少中央政府對微觀事務的管理,市場機制能有效調節的經濟活動,一律取消審批,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要規范管理、提高效率”。因為在公共產品供給上,市場存在失靈,而重要公共產品關系國計民生,因而《決定》明確指出:“企業投資項目,除關系國家安全和生態安全、涉及全國重大生產力布局、戰略性資源開發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項目外,一律由企業依法依規自主決策,政府不再審批。”三是把市場不能發揮作用的領域作為政府的補位邊界,《決定》明確提出:“健全宏觀調控體系。宏觀調控的主要任務是保持經濟總量平衡,促進重大經濟結構協調和生產力布局優化,減緩經濟周期波動影響,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穩定市場預期,實現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宏觀調控的主要任務除了包括促進短期經濟平衡,還擴展到促進重大經濟結構協調和生產力布局優化,這是西方國家宏觀調控沒有的內容,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的創新。這樣的補充彌補了市場機制難以自發有效調整經濟結構的缺陷,能夠有力引導經濟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決定》還指出:“政府要加強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標准等制定和實施,加強市場活動監管,加強各類公共服務提供。”這進一步明確了政府應當擔負的責任。上述三個邊界,是著眼於推動生產關系同生產力、上層建筑同經濟基礎相適應而做出的,是與中國當前發展階段相適應的,是隨著實踐發展不斷豐富具體內容的。明確了上述三個邊界,就抓住了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關系的根本原則,就可以建立起“企業自主經營、公平競爭,消費者自由選擇、自由消費,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平等交換的現代市場體系”,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解決政府對微觀經濟運行干預過多、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職能較弱的越位、缺位問題,實現科學的宏觀調控、有效的政府治理。
其四,明確了政府履行職能的手段。一是削弱了行政手段。突出表現為簡政放權,減少行政審批,推進工商注冊制度便利化,削減資質認定項目,最大限度地減少中央對微觀事務的管理。不僅向市場放權,按照市場經濟規律辦事,而且向社會放權,“適合由社會組織提供的公共服務和解決的事項,交由社會組織承擔”。二是擴充了經濟手段。《決定》提出:“健全以國家發展戰略和規劃為導向、以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為主要手段的宏觀調控體系,推進宏觀調控目標制定和政策手段運用機制化,加強財政政策、貨幣政策與產業、價格等政策手段協調配合,提高相機抉擇水平,增強宏觀調控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這就明確了宏觀調控可以採取的手段包括發展戰略和規劃,財政、貨幣政策,產業、價格等政策,其主要手段是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重點在於相機抉擇。推廣政府購買服務,《決定》指出:“凡屬事務性管理服務,原則上都要引入競爭機制,通過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會購買”,“加快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加大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力度”。還指出:“國有資本繼續控股經營的自然壟斷行業,實行以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特許經營、政府監管為主要內容的改革,根據不同行業特點實行網運分開、放開競爭性業務,推進公共資源配置市場化。進一步破除各種形式的行政壟斷”﹔“建立透明規范的城市建設投融資機制,允許地方政府通過發債等多種方式拓寬城市建設融資渠道,允許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投資和運營”﹔等等。這一系列內容,都是利用市場機制提高公共資源配置效率和政府績效的有效方法。三是加強了法律手段。《決定》提出推進法治中國建設,並指出:“建設法治中國,必須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決定》在很多具體方面都強調要依法依規,建設法治環境,比如:國家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和合法利益,保証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依法監管各種所有制經濟﹔改革市場監管體系,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清理和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嚴禁和懲處各類違法實行優惠政策行為,反對地方保護,反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建立健全社會征信體系,褒揚誠信,懲戒失信﹔健全優勝劣汰市場化退出機制,完善企業破產制度﹔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依法公開權力運行流程﹔等等。《決定》還大大突出了政府制度供給的功能,以經濟體制改革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通過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五方面的制度設計,全面勾勒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五位一體的總布局和相應的制度體系,為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筑牢了制度基礎。
通過明確經濟發展的內涵、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政府與市場發揮作用的邊界和政府履行職能的手段,《決定》系統、全面、深入地闡釋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深入把握了市場經濟規律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規律,為政府職能的全面轉變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進一步完善指明了路徑。(原載《哈爾濱工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4年3月)
作者簡介:杜飛進,人民日報社政治文化部主任,高級記者,法學博士,從事法治政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