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強各類所有制經濟活力
把著力點放在完善混合所有制企業治理結構上
促各類所有制“有機融合”
本報記者 王 珂
目前我國混合所有制企業數量不少、質量不高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強調,加快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混合所有制經濟,成為人們關注和討論的焦點。
“數量不少、質量不高,可以用這八個字來形容目前我國混合所有制企業的基本狀況。”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石軍說,不少混合所有制企業並沒有充分發揮應有的優勢和作用。有的企業國有股份獨大﹔有的企業是由國企子公司、分公司與非公企業共同出資創建,實際仍聽命於國企的母公司。
“產生問題的原因,既有認識偏頗,又有制度障礙。”石軍說,認識上,有些國企領導認為引入非公企業資本過多會弱化自身掌控力,一定程度上導致一股獨大。
在制度障礙方面,首先是市場准入制度制約,玻璃門、彈簧門依然存在。其次是法律保障欠缺。一些非公企業家擔心自己的資產得不到保障。另外,行政級別也有影響。國企領導行政級別較高,而民營企業家多是草根出身,總有人感到門不當、戶不對,思想上難以真正融合。
混合所有制企業隻有實現有機融合,才能發揮1+1>2的效果
“混合所有制企業隻有實現有機融合,才能發揮1+1>2的效果。”石軍說,實現這一目標,需要搞好頂層設計。應當對現有國有企業按國有獨資、國有絕對控股、國有相對控股、國有參股等形式劃分類別。在此基礎上,將分類情況向社會公開發布,本著自主和自願的原則進行洽談銜接。最終把著力點放在完善混合所有制企業治理結構上,加快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
“制度層面也應該有所作為。”石軍說,一是實行平等的市場准入制度,在負面清單的基礎上,讓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進入,平等競爭。二是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平等使用生產要素。三是加快健全法律法規,切實保障非公企業財產權和國有一樣不受侵犯。四是取消國有企業行政級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