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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鐵漲價之爭與福利投向之辯

2014年02月13日10:18   來源:中國青年報

原標題:北京地鐵漲價之爭與福利投向之辯

福利應與發展階段匹配

“人們習慣了低票價帶來的高福利,所以很多人從心理上不願意地鐵漲價。”王麗梅說。 但另一方面,在票價不變的時候,北京地鐵的線路一直在不斷延展著。

2007年實行2元票價的時候,北京地鐵線路長度是200公裡左右,而現在已經翻了一番,總長度突破了400公裡。“相當於北京到石家庄走一個來回。”王麗梅說。

而不管坐一站,還是坐十站都是2元。她認為,“當初收2元錢的時候,是考慮到當時的線路長度,現在線路一直在增加,過去的價格與現在已經不匹配了,因為線路和資源、人力是配套的。當線路增加時,運營成本也比過去翻了一番。”

“衡量福利的標准是可不可持續”,她的理解是,無論是公交福利,還是其他福利,都應該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如果福利與經濟社會服務發展不匹配的話,會產生抑制作用,從公共管理角度講,單方面的高福利會制約地鐵的后續發展。

“公共交通首先是公益性的,現在低票價做法就是把它當成福利了,誰都享受了,其實這是不對的。”北京交通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繼孚認為。

他說,住和行是一個城市裡居民最基本的權利,是剛性需求,公共交通就相當於保障房一樣,具備兜底功能。

其二,公共交通和保障房不一樣的地方是,保障房是保障社會低收入群體的住房,而公共交通不是低收入群體專用交通工具,社會的各個階層都可能用到公共交通。所以低票制一方面在保障中低收入群體的時候,也為條件好的階層提供了服務。

郭繼孚認為,可以採取定向補貼。他介紹,日本在上世紀60年代,城市交通也很擁堵,當時政府規定企業不能給職工在小汽車出行上補貼,特別明顯的就是在停車問題上,不能給職工提供低價的免費停車位,相反地,允許企業給職工提供公共交通補貼。

“在德國法蘭克福,當地政府通過老年人管理機構,把財政的錢轉到機構,再由機構給到需要補貼的人身上。”郭繼孚說,北京也可以效仿這樣的定點補貼。

對於調價方案的選擇,郭繼孚認為,應該按照裡程來計價。“對公共資源的使用,一定要體現用多用少的原則,但並不是完全按照裡程去定價,比如短距離的費用要高一些,長距離的費用要低一些,這就可以分流一部分短途乘客選擇地面公交。地鐵可更多承擔中長距離的出行,短距離出行更多利用地面公交,這是我們設計交通系統時候的一種安排。”

但他強調,價格怎麼體現調節作用還需要探討,“認為票價要高到高峰期不擠了,是一種誤讀。

他提議,應該建立起票價動態調整機制,公共交通的票價跟居民收入水平、購買力、物價指數、經濟增長情況及成本變動情況挂起鉤,制定出一個公式,達到一定幅度,就啟動這種調價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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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萬鵬、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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