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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觀察·關注司法體制改革③

讓涉法涉訴信訪回歸法治軌道

2014年01月29日08:24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山東日照開展“政法機關聯合接訪”活動,了解群眾涉法涉訴信訪問題。陳為峰攝(資料圖片)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把涉法涉訴信訪納入法治軌道解決,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

號令既出,亮招頻現。各級政法機關通過聯合接訪中心的搭建、訴訟與信訪的范圍和處理標准的細化等一系列創新舉措,逐漸將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信訪事項從普通信訪體制中分離出來,統一由政法機關依法受理。

隨著涉法涉訴信訪改革的推進,人們發現,群眾到黨政信訪部門反映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少了,依法律程序到政法機關申訴的多了,依法解決問題的導向在全社會逐步確立。

“信訪不信法”的三大原因:訴訟成本高、司法公信低、“好心”的領導多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法制建設不斷進步,特別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但是,不少老百姓遇到問題時,仍然“信訪不信法”,甚至“棄法轉訪”、“以訪壓法”。

近日,記者接到來自貴州省安順市何先生的電話。他在電話中講到,“我因一起農林產權糾紛整整折騰了十幾年。曾經向當地法院起訴,但法院的判決明顯不公正。隨后,我便轉而走上了信訪的道路。”

問及原因,何先生給出的答案是:“打官司太難了,需要經過立案、開庭、判決、執行等一系列程序,花費金錢不說,還要耗費大量的時間。”

對司法公信力的質疑也是何先生“棄法轉訪”的原因。“聽別人說,現在司法不公是普遍現象,有的搞錢權交易,恐怕自己很難得到公平對待。自己是普通百姓,沒有錢,也沒有權,估計法院不會支持自己的請求。”何先生說。

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我們經常聽到這樣的事例:某個人經過多年上訪,多處打探關系,終於在領導的“過問”下,事情很快得到解決。

由此,更多的人愈發相信“信訪比打官司更管用”,甚至一些人還期望著,“隻要能得到領導一句話,不僅可以解決問題,還可能會爭取到比法律規定更高的補償。”

事實上,“好心”領導的“法外開恩”造成了嚴重的負面影響。這不僅嚴重損害了司法的權威性,也會誤導老百姓,特別是滋生“以訪壓法”的怪象。據陝西省城固縣人民法院法官張革明介紹,“近年來,部分當事人抓住上級領導機關高度重視信訪工作這一實際,案子到法院一立案,稍不如意,便四處投寄信訪材料,企圖通過上級領導機關過問來給法院施加壓力。案件判決后,他們還會去信訪,或者希望通過信訪‘扳倒’法院判決結果,或者是希望通過信訪謀取更多的經濟利益。”

“信訪是溝通民意、表達民意、聽取民意的有效途徑,但現實中有些信訪變成權力救濟、解決糾紛的途徑,偏離了制度的初衷。”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接受採訪時表示,特別是“信訪比信法更管用”的思維和現實,嚴重偏離了國家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的軌道,它損害的是司法權威。長此以往,法治秩序將會受到極大的挑戰與破壞,最終受損害的將是老百姓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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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麗娜、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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