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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觀察·關注司法體制改革③

讓涉法涉訴信訪回歸法治軌道

2014年01月29日08:24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導入司法、依法辦理,是涉法涉訴信訪改革試點的兩個主要抓手

令人欣喜的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把涉法涉訴信訪納入法治軌道解決,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

在此之前,2013年全國政法工作會議提出,推進涉法涉訴信訪改革。會后,中央政法委進一步明確了涉法涉訴信訪改革的總體設想,即實行訴訟與信訪分離制度,把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訴訟權利救濟的信訪事項從普通信訪體制中分離出來,由政法機關依法處理。

訴訪分離的首要步驟是“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事項導入司法程序機制”,即政法機關應及時審查涉法涉訴信訪事項,符合法律規定的,依法轉入相關法律程序辦理﹔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做好解釋說明工作。

反映到實踐中,雲南省實行案件歸類分流制度,政法機關與信訪部門詳細劃分涉訴信訪與一般信訪的界限,區別不同案件性質,分別導入相應程序和機制,實現訴訪分類分流處理。

江蘇省建立“三類重點案件六種主要情形”細化處理辦法,把涉及征地拆遷、勞動保障等涉眾或涉及政策的案件﹔司法有瑕疵,當事人得理不讓人、訴求過高的案件﹔當事人拒不接受法律裁決、纏訪纏訴的案件等三類案件,具體區分為六種情形,逐一研究提出化解意見,確保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訴訪分離、導入司法后,如何確保案件依法得到解決呢?責任落實是關鍵。一年來,各地政法機關嚴格落實依法按程序辦理制度,務求在法定時限內公正辦結,確保該糾正錯誤的依法及時糾正,該追究責任的依紀依法追究責任,該給予賠償的依法予以賠償。

記者了解到,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強化案件主辦法官和合議庭職責,科學建立案件質效考核機制,切實提升案件審判質量﹔組織開展申訴、抗訴、發回改判“三類”案件集中評查活動,建立案件質量倒逼機制,有效發揮審判監督職能作用。

如今,涉法涉訴信訪改革試點工作已在全國各省(區、市)推開,基本實現全覆蓋。據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介紹,從試點工作情況看,群眾到黨政信訪部門反映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少了,依法律按程序到政法機關進行申訴的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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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麗娜、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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