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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春濤:為選拔好干部提供制度保証

2014年01月23日08:19   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為選拔好干部提供制度保証

日前,中共中央印發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新條例根據近年來中央對干部工作的新要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經驗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對原有條例作出重要修改,對干部選拔任用制度進行了改進。這一文件,是推進干部制度建設的重要成果,是做好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為選好用好干部提供了制度保証。

現就新條例中的一些重要修改,談一談自己的理解和體會:

寫入了好干部的五條標准 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強調,要著力培養選拔黨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並明確提出“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標准。新條例將好干部的標准明確寫進去,為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信念堅定就是堅定共產主義遠大理想,真誠信仰馬克思主義,矢志不渝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而奮斗。這是判斷干部政治上是否合格的第一標准。為民服務,就是要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這一黨的根本宗旨,一切為了人民,一切服務人民。這是衡量干部是否合格的試金石。勤政務實,就是要求真務實、真抓實干,創造出經得起實踐、人民、歷史檢驗的實績。這是干部作風的重要體現。敢於擔當,就是要堅持原則、認真負責。這是領導干部必備的政治品格。清正廉潔,就是敬畏權力、慎用權力,保持拒腐蝕、永不沾的政治本色。這不光是黨性的要求,也是職業的道德操守。

新條例不光將好干部的標准寫進總則第一條,還圍繞有利於選准用好干部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包括完善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干部的基本條件和資格,在考察內容上突出干部品德、實績、作風和廉政情況的考察等。這些規定,有利於把好干部及時發掘出來、合理使用起來。

提出了干部考察的新要求 發現好干部,考察很重要。干部考察是干部工作的“指揮棒”。用什麼標准和方式考察干部,能決定選拔出什麼樣的干部。因此,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堅持全面、歷史、辯証地看干部,注重一貫表現和全部工作。要改進考核方法手段,既看發展又看基礎,既看顯績又看潛績,把民生改善、社會進步、生態效益等指標和實績作為重要考核內容,再也不能簡單以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率來論英雄了。

新條例根據上述精神,在強調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績、廉的同時,提出,考察地方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應當把有質量、有效益、可持續的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社會和諧進步、文化建設、生態文明建設、黨的建設等作為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更加重視勞動就業、居民收入、科技創新、教育文化、社會保障、衛生健康等的考核,強化約束性指標考核,加大資源消耗、環境保護、消化產能過剩、安全生產、債務狀況等指標的權重,防止單純以經濟增長速度評定工作實績。考察黨政工作部門領導干部,應當把執行政策、營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等作為評價的重要內容。

這些規定,抓住了問題的症結,不僅能夠全面、歷史、辯証地看干部,更為重要的是對領導干部的巨大引領作用,必將促使大家更加重視民生改善、社會進步、生態效益等指標和實績,有助於各級領導干部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實現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

解決簡單以票取人的問題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充分發揚民主結合起來,發揮黨組織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領導和把關作用。要完善工作機制,推進干部工作公開,堅決制止簡單以票取人的做法,確保民主推薦、民主測評風清氣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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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朱書緣、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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