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劉硯青
一個肝臟、兩個腎臟,這是54歲的黃先生留給這個世界最后的禮物。
8月21日凌晨,此前突發腦內出血離世的黃先生捐出的一肝兩腎,經上海器官移植分配系統自動分配后,成功移植給3名終末期器官衰竭患者。這是上海市實施的首例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獻手術,3名與黃先生毫無血緣關系的瀕危病人獲得重生希望。
同日,國家衛計委公布《人體捐獻器官獲取與分配管理規定(試行)》(下稱《規定》):自9月1日起,全國165家具有器官移植資質的公立醫院,將開展公民自願的身后器官捐獻與移植工作。對於獲取的每一例捐獻器官,醫院必須讓其進入中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系統,依據等待患者的病情嚴重程度、等待時間、地理位置等客觀條件排序,由計算機將其分配給最合理、最適宜的移植者。
這套系統受到國際社會的高度關注和贊揚,世界衛生組織(WHO)公開表示,這個系統摒除了人為干預,以患者醫療狀況緊急程度和器官匹配程度等病人的醫學需求作為器官分配的唯一准則﹔是確保器官捐獻移植透明、公正和可溯源性的根本措施,也為公眾對器官捐獻的信任奠定了基礎。
中國器官移植向公益化道路上邁出了關鍵一步。
破除對死囚捐獻器官的依賴
國家衛計委有關部門表示,自2010年3月原衛生部聯合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在我國19個省份陸續啟動人體器官捐獻試點工作以來,截至今年8月9日,全國共實現捐獻1006例。公民逝世后捐獻器官佔移植器官來源總量的比例,已由之前的幾乎為零提高到目前的23%左右。
2012年3月,原衛生部副部長、國家衛計委人體器官移植臨床技術應用管理委員會主任黃潔夫表示,由於缺乏公民自願捐獻,死囚器官成了器官移植的主要來源。
北京大學器官移植研究所所長、北京大學人民醫院肝膽外科主任朱繼業在接受《中國經濟周刊》採訪時表示:“2010年展開試點工作之前,死囚器官幾乎佔據了我國器官移植的全部來源。我們醫院曾在一年之內做過4000例肝腎移植手術,這些器官來源全部是死刑犯人。”
我國對死囚器官捐獻採取自願原則。1984年10月最高法、衛生部、民政部等聯合頒布實施的《關於利用死刑罪犯尸體或尸體器官的暫行規定》明確,無人收殮或家屬拒絕收殮的、死刑罪犯自願將尸體交醫療衛生單位利用的、經家屬同意利用的死刑罪犯尸體或尸體器官可供利用。
8月16日舉行的“2013中國醫院論壇”上,黃潔夫表示:“正因為有死囚的捐獻,才有中國器官移植的今天。”
據國家衛計委相關人士介紹,我國人體器官移植始於上世紀60年代,經過幾代人的努力,目前我國年均器官移植手術不但在數量上僅次於美國,居世界第二位,器官移植患者的年生存率也屬全球領先水平。朱繼業告訴記者,我國肝臟器官移植患者的一年生存率約為87%,三年生存率在80%左右。
“實際上,很多國家的器官移植都是從死刑犯人開始的。”朱繼業告訴記者,“但關鍵是我們國家長時間以來隻能依靠這一種來源,老百姓自願捐獻率一直上不來。”
世界衛生組織此前一項研究表明,中國公民的器官捐獻率僅為0.03/100萬,而全球器官捐獻率最高的國家西班牙則是35/100萬,二者相差1000余倍。
“中國的人權事業一直都在不斷改善、進步。”黃潔夫告訴《中國經濟周刊》,“我們國家在2011年對刑法做了修正,國家要求要少用、慎用死刑,甚至將逐步取消死刑。”
黃潔夫坦言,破除對死囚器官的依賴,建立一個符合國際倫理原則、可持續發展,同時又符合中國國情的人體器官捐獻體系,是中國器官移植事業得以順利開展的先決條件。“我們的器官捐獻和分配政策必須遵循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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