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養老金陷入“水草式困境”
職工按個人工資8%的繳費,就是中國養老金的“水草”。沒有人說得清楚這8%是費,是稅,還是儲蓄?
新京報:你有個“基礎養老金總理和人民差不多”的說法。
楊燕綏:去年的人大會期間,我在人民網說總理和人民的基礎養老金差不多。有個教授給我寫信,說不要拿總理開玩笑。
我反過來問他,基本養老金是吃飯的,總理比農民吃飯能多多少?
另一個制度安排是個人賬戶,這個賬戶裡的差異怎麼來的,根據你的就業年限,根據單位給你的繳費,根據你自己的繳費,根據投資收益,這個賬戶有差異是公平的。
我們認為養老金的大准則就是國民基礎養老金加個人賬戶。國民基礎養老金是到60歲全領,將來以后慢慢提到65歲全都領﹔個人賬戶16歲開始都存。年輕人說我晚一點好不好,因為我要養孩子買房子,也可以35歲以后存。反正你自己存時間長收益多,時間短就收益少。
新京報:你說的這個,是對目前“統賬結合”的基礎做優化,還是重新建立一個體系?
楊燕綏:是在統賬結合這個制度上的一個調整。個人賬戶的挪用是從1998年開始的。我們的養老金是中央點菜,市長買單。要是市長沒錢怎麼辦?所以市長沒吭聲就把手伸到了個人賬戶。
中國養老金就陷入了一個“水草式困境”。我年輕時游泳有過陷到水草裡的經歷,越陷進去越不能亂扑騰,越扑騰水草越纏你。
中國養老金的“水草”是什麼呢?就是8%的個人賬戶(職工按個人工資8%的繳費)。
在個人賬戶推出之初,講的是個人儲蓄應對中國未來養老,1993年十四屆三中全會也寫進去了。但1998年國企下崗職工幾千萬,平均年齡47歲,中央沒有預算,地方來買單怎麼辦,它就把手伸到個人賬戶裡去了。
從那以后,就沒有人說得清楚這8%是費,是稅,還是儲蓄?沒有一個國家的養老金個人賬戶和社會統籌由政府一起發,中國沒有民法隻有通則,沒有產權法隻有物權法,這8%的產權說不清楚。
索性現在的一些做法,讓它(個人賬戶)看起來像個人儲蓄,比如個人賬戶可以全額轉移等。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