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消費需求不足阻礙經濟發展方式轉型
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我國最終消費佔GDP比重較低。自20世紀70年代,日本、巴西等國家最終消費佔GDP比重均高於70%,英國最終消費佔GDP比重達到大多數年份高於80%,美國最終消費略低,仍高於60%,而我國自2006年以來最終消費佔GDP的比重低於50%,相形之下我國消費需求明顯不足。
我國國內消費需求增速下降。自2009年以來,我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速下降,從2008年的22.7%下降到2011年的17.1%。從2012年1~9月份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情況來看,增速進一步下降。
對我國城鄉、城鎮、區域之間居民消費情況的比較發現,高收入以發展型消費為主,低收入家庭以生存型消費為主。
低收入群體的消費食品和衣著為主,尚停留在生存型消費階段,其中城鎮低收入家庭和西部、東北地區的“交通和通信”支出呈上升趨勢。2010年我國農村居民家庭恩格爾系數為41.1%,略高於1999年城鎮居民家庭恩格爾系數42.1%,相當於城市1999年的水平,這表明我國農村居民生活水平落后於城市11年,以生存型消費為主,容易受到物價上漲等經濟沖擊的影響,抗風險能力比較弱。
高收入群體除“食品”和“交通和通信”支出外,“教育文化娛樂服務”消費支出比重較大,進入發展型消費階段。在城鎮居民中,10%收入最高的家庭食品支出為全部支出的26.87%,而同一指標在10%收入最低的家庭中為46.7%。其次,在10%最高收入城鎮居民支出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娛樂服務分別佔第二、三名,兩項合計達35.54%,高於食品支出比重,而這兩項在10%收入最低的城鎮家庭中隻佔17.38%,略高於其一半。
東部和中部地區等收入較高地區的居民家庭支出中發展型消費所佔比重要高於西部和東北部收入較低地區的居民家庭支出。2010年東部地區平均每人消費性支出為15972.64元,分別是中部、西部、東北地區的1.44、1.36、1.32倍。從消費結構看,排名前三位的東部和中部地區 相差不大為:食品、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娛樂服務,西部和東北部地區為食品、衣著、交通和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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