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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德剛:論社會發展的動力機制
2013年07月15日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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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問題→不滿→表達→改進機制的實踐啟示

理性對待不滿。問題在任何時期都是客觀存在的,因而人們總會有這樣那樣的不滿。領導者在情感上大多對不滿持抵觸以至厭惡態度。這頗易理解。因為不滿意味著對其領導的不完全認同,對其工作的某種否定。但領導者應有自知之明,他不可能事事正確,即使正確的事也很難使所有人都滿意。特別是那些利益受到嚴重損害的人,心存不滿更是十分正常的事情。而且,不滿之中總有某些合理因素,它是推動社會發展的重要動力。有不滿是正常的,而完全滿意是不可能的,即使存在這種現象,也一定是虛假的。當然,喜歡虛假滿意的領導者不在少數,但這只是鴕鳥式的自欺欺人。值得警惕的是,領導者手中都握有一定的權力,他可能利用這些權力打壓不滿者,直至使用暴力強制手段予以消滅,至少讓他們不敢亂說亂動。但這是同現代文明根本對立的,必將受到輿論的譴責和人們的反抗,也不可能長期維持,隻能得逞於一時。

實際上,馬克思主義歷來強調對一切事物包括社會都要做歷史的辯証的分析,反對全盤肯定或全盤否定。馬克思明確講過:“……辯証法在對現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時包含對現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對現存事物的必然滅亡的理解﹔辯証法對每一種既成的形式都是從不斷的運動中,因而也是從它的暫時性方面去理解﹔辯証法不崇拜任何東西,按其本質來說,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10]辯証法作為普遍規律和方法,適用於所有的個人、群體和國家,適用於一切歷史階段。喪失這種批判的和革命的精神,社會就不能繼續發展。“蔑視辯証法是不能不受懲罰的。”[11]

關鍵環節是表達。問題與不滿都是具有必然性的存在,關鍵是人們有無適當的表達渠道及其寬窄。表達渠道愈窄,不滿就愈易累積,當其爆發時破壞性就會很大﹔表達渠道愈寬,就愈容易宣泄和舒緩壓力。有適當的表達,才可能有一定的改進﹔而壓制表達,則會掩蓋問題,使改進成為不可能。須知,批評不等於反對,批評更不等於加害。而歌功頌德者不一定都是好心,其中有大量別有用心的謀私者。

當然,對於不滿不能一概肯定。因為人人都有偏見——人們總是受到自己知識背景、認知水平、價值取向、有限視野等局限,不可能完全客觀、全面地看問題,由此產生的不滿自然存在缺陷。這種缺陷,隻能依靠集體智慧——群體討論和相互競爭等來加以彌補。或者說,一種偏見隻能用另一種偏見來制約,眾多偏見的相互制衡、相互抵消、相互補充更接近真理。這恰恰証明了表達的不可或缺。應當相信廣大群眾是知情達理的,真理和正義終將勝利。至於個別的造謠、誣陷以至煽動社會動亂等極端言論,完全可以依據法律予以制止和懲處,不必為此而因噎廢食。

如前所述,表達的歸結是傳播信息和思想即言論出版自由。在人類歷史發展的很長一個時期,專制制度盛行,不存在言論出版自由,時常可見的是“因言獲罪”、“文字獄”、“莫談國是”。隨著專制制度的瓦解和資本主義的發展,言論出版自由逐漸成為公民的基本權利。例如,馬克思和恩格斯合著的《共產黨宣言》,其主旨是批判資本主義制度,並且公然宣稱要用暴力推翻它。這樣一部著作,1848年在英國公開面世,隨后不久,就在法國、德國、美國等國多次出版。由此可見,即便在當時原始野蠻的資本主義條件下,也已經實行了言論出版自由。這種自由並沒有造成資本主義制度的毀滅,相反,卻使它不斷得到救治甚而得以更生。社會主義本來應當是比資本主義更文明進步的社會制度,可在斯大林式的傳統社會主義國家,這種自由卻是很難想象的。這絕不是歷史的進步而是倒退。壓制人們表達,會造成嚴重的社會后果:社會病患不能得到及時醫治,以至社會已病入膏肓,上層尚渾然不覺。例如,在1989年11月召開的羅馬尼亞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上,該黨領袖齊奧塞斯庫多次贏得代表們經久不息的熱烈掌聲,被一致推舉為國家領導人,並且得到舉國慶祝,執政地位似乎固若金湯。然而,不到一個月時間,暴力壓制人民表達的該黨政權就被推翻,而齊氏則被槍決。鄧小平在《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團結一致向前看》的重要講話中也說過:“要相信絕大多數群眾有判斷是非的能力。一個革命政黨,就怕聽不到人民的聲音,最可怕的是鴉雀無聲。……一聽到群眾有一點議論,尤其是尖銳一點的議論,就要追查所謂‘政治背景’,所謂‘政治謠言’,就要立案,進行打擊壓制,這種惡劣作風,必須堅決制止。毛澤東同志歷來說,這種狀況實際上是軟弱的表現,是神經衰弱的表現。”[12]

現在,言論出版自由已經寫進了世界各國包括中國的憲法。國際社會公認:對它的“限制隻應由法律規定並為下列條件所必需:(甲)尊重他人的權利或名譽﹔(乙)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衛生或道德。”[13]毋庸多言,表達是以思想自由為前提的,它是思想自由的延伸。人們能否自由表達即有無言論出版自由,既是公民有無基本權利的問題,也是一個社會能否正視自身問題並且加以改進的前提條件。假設連表達都不被允許或不暢通,還怎麼能期望社會問題得到改進呢?

這裡特別需要提到知識分子。因為知識分子主要從事腦力勞動,他們對社會問題也更為關心,尤其是從事社會科學研究的知識分子,其工作就是對社會問題發表各種意見。因此,他們對言論出版自由的需要最為強烈。從一定意義上說,失去言論出版自由,他們也就失掉了生存的基本條件,幾乎等同於對他們的騸殺。這看起來似乎只是關涉到少數人的事情,但知識分子在很大程度上是社會包括各個階級和階層的喉舌,其中相當一些人是真誠為國為民的,扼殺知識分子實質是對人民包括各個階級和階層的封喉。應當看到,隨著社會特別是教育事業的發展,愈來愈多的人擁有了中等以上學歷和知識素養,日益知識分子化,言論出版自由對所有人都將成為日常社會生活的必需。

值得慶幸的是,當今世界互聯網日益發達,它等於在官方壟斷的新聞媒體之外涌現了無數的民辦報紙、民辦雜志、民辦廣播、民辦電視、民辦通訊社,普通公民擁有了一個重要的信息通道。它使人民群眾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監督權不再是空談,它強迫各個國家不得不兌現公民的言論出版自由等憲法權利。再搞封鎖消息、控制輿論、文過飾非已經很難辦到了。互聯網的廣泛使用,盡管也有某些負面的東西,但總體上是一個巨大的歷史進步。可以說,互聯網是民主政治的重要推進器,而網絡民主是當代民主的一種重要形式。

但我們也應看到,網絡民主畢竟只是民主的一種形式——一種虛擬的民主。網絡民主的發達,在一定意義上恰恰反襯出實體民主的不發達。如果普通公民可以比較自由地在報刊雜志、廣播電視上發出自己的聲音,可以及時地向議員或代表、官員和政府部門表達自己的訴求,那麼,網絡民主就不會異常繁榮了。

改進與表達密切相聯。改進是一個復雜的過程。作為一種實踐,它以改進的主體特別是決策者為中心,包括調查→決策→執行→反饋四個基本環節,它們也是一個前后相繼的周期,是一個循環往復不斷前進的過程。作為其基礎的調查就是決策者了解社會包括群眾的真實情況,而反饋自然包括群眾的意見和要求。可見,群眾能否自由表達對於有無改進具有決定性的作用。這實質上也就是決策是否科學與民主的問題。倘若“情況不明決心大,權力集中無制衡”,那麼,決策必然出現重大失誤,並且很難糾正,社會代價往往過高。

在控制論中,信息反饋是一個極其重要的概念,它是指由控制系統把信息輸送出去,又把其作用結果返送回來,並對信息的再輸出發生影響,從而起到控制的作用,以達到預定的目的。在社會領域同樣如此。隻有借助於廣大群眾的表達即信息傳播和反饋,才能使社會管理者既有動力又有壓力,從而適當調整政策,促使社會出現改進。

一段時間以來,“講真話難”成為我國社會的一個嚴重病症。它使決策過程中時常信息失真,上層決策者很難了解真實情況和人民意願,容易出現重大誤差﹔而且,即便是明顯不當的決策也很難得到真實反饋,作為下級的不少官員常常心口不一地“完全擁護”、大唱贊歌,糾正偏差十分困難。當然,真話不等於真理。但是,隻有通過真話才能夠達到真理,這卻是不二的途徑。如此講真話難,缺少信息真實這個起碼的基礎條件,怎麼可能實現科學發展?正如有人所言:“說真話,自己付出代價﹔不說真話,國家付出代價。”[14]我們常說,當代中國現行制度的一個重要優勢,是便於集中力量辦大事。但還應進一步說,搞得好的話,這是我們的優勢﹔搞得不好,也是我們的劣勢——集中力量辦錯事,盲目決策,勞民傷財,代價高昂!這類實例不勝枚舉。而搞得好與不好的關鍵,就看決策是否民主、是否科學,其中的必要條件之一就是人們包括相關官員能否都講真話。

改進離不開一定的社會資源。這裡的資源包括經濟、政治、文化三大類別。其中,經濟資源系指資產、人力資本等,政治資源系指組織、權力等,文化資源系指知識(信息)、傳播工具等。資源作為主體改造客體的手段、工具或中介,具有重要作用,它是主體力量的放大和延伸。不掌握任何資源的主體,隻剩赤手空拳,力量十分有限,難以對社會做出改進。一個社會的資源愈是集中在少數人手中,大多數人愈是無能為力,也不可能成為社會主人。要使大多數人成為社會主人,就必須使他們擁有一定的社會資源。不過,實現人人平等地佔有一切社會資源是一種極高的理想狀態,是每個人自由全面發展的必要條件,也是馬克思設想的共產主義社會(其第一階段是社會主義社會)的實質內容之一。但現實與這一理想尚相距甚遠。在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包括我國現階段,社會資源的佔有必定是不夠均衡甚至是很不均衡的,總有某些優勢群體或階層,如官員階層、富豪階層等。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先易后難,從比較容易做到的初級平等切入,從實現全體人民的基本權利起步。這些基本權利包括經濟領域的基本生活保障、政治領域的基本表達權利、文化領域的思想文化自由等。現在,基本生活保障已經初步解決,於是,各個階層特別是弱勢群體能否自由發聲即表達就顯得尤為重要。近年來,一些人特殊關注和強調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在世界上的話語權,就其反對西方發達國家話語霸權的意義而言,具有一定合理性和必要性,但他們大多忽略國內普通公民特別是弱勢群體的話語權,這又顯得十分狹隘,背離馬克思主義、共產黨要為全體人民謀利益的根本宗旨。隻有廣大群眾真正擁有表達的權利,才能造就強大的社會輿論和驅殺腐敗等社會病菌的“陽光”,才能對官僚特權、資本霸權形成有效的監督和制約,才能維護公眾和社會的根本利益,使國家重大決策更加合理,促進我國社會科學發展。同時,如果各個階層包括弱勢群體都能夠比較充分地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還可以使一些人們的心理怨憤得以宣泄並得到撫慰,甚至會減少諸如自殺、殺人、爆炸等社會極端事件,緩解一些人同社會的對抗情緒,提高社會和諧程度。

將以上所述綜合起來,問題→不滿→表達→改進這一動力機制最重要的實踐啟示是:必須切實落實公民表達自由即思想言論出版自由。這是推進社會發展和進步的基本條件。

注釋:

[1]《現代漢語詞典》修訂本,商務印書館1998年版,第1115頁。

[2]《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6頁。

[3]《列寧專題文集•••••••••••••》論辯証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38頁。

[4][美]馬斯洛著、許金聲等譯:《自我實現的人》,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87年版,第160頁。

[5] [美]馬斯洛著、許金聲等譯:《自我實現的人》,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87年版,第170—171頁。

[6]《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49頁。

[7] 參見孫正聿:《思想中的時代》,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339頁。

[8] 參見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條。

[9] [英]卡爾•波普爾著、舒煒光等譯:《客觀知識——一個進化論的研究》,上海譯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154頁,另見第127頁。

[10]《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2頁。

[11]《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52頁。

[12]《鄧小平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45頁。

[13] 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條。1998年10月5日我國政府已經簽字並多次聲明實施該公約,現正等待全國人大批准。

[14] 劉青鬆:《新聞紙並不總是真話紙》,《同舟共進》2009年第12期第5頁。

(來源:《河北學刊》2013年第4期)

(責編:萬鵬、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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