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表達,就是一定主體用語言、行動等有形方式表示自己的意見和態度。表達的形式具有多樣性,大體可分為語言(有聲語言和文字符號)表達、形象(體態、圖像、音樂、組織標識等)表達、行動(禮儀、集會、游行、示威等)表達三種。人之所以不同於動物,顯著特征之一,就是人所獨具的“第二信號系統”——語言表達系統。語言表達能夠提供的信息量最大,因此應予特殊重視。表達的作用是反映社會狀況並且向公眾傳達自己的意願,包括反映問題和不滿的信息。參照卡爾納普關於語言有兩種職能(即功能)的論述,表達的內容可分為兩類:一類是陳述經驗事實,一類是表露情感和意願[7]。后者可統稱為表達主體意願。表達的進一步延伸,就是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對策和措施等,它體現主體意願,同時也不得不考慮經驗事實和現實條件,是對未來應當如何的期望。廣義的表達包含尋求、獲取、傳播信息和思想三個環節[8],前二者即現在人們常說的知情權中所謂“知情”,而“傳播”即為狹義的“表達”。本文的表達概念一般系指其廣義。
所謂改進,就是改變社會舊有狀況即解決存在問題,使之有所進步。對於存在的問題表達合理的不滿,在這方面,如果下層和上層的意見完全一致至少是部分一致,就會實現改良(小修小補)和改革(大修大補)﹔假如下層與上層的意見相反,則會出現兩種情況:當下層力量足夠強大時,就會發生革命,而在下層力量比較弱小時,社會整體將保持現狀,但可能會發生局部沖突。而對不合理的不滿,通過解釋、疏導、批評等途徑即所謂做思想工作以及心理治療,可以使之化解,從而改善社會狀況。這些,都是改進的表現形式。
改進總體上是正向的變化即發展,但並非理想化的直線運動,而是波浪式地前進,它會時而偏左,時而偏右,但總趨勢是上升的、進步的,其根據是絕大多數社會成員都要求而且事實上也在不斷增進自己的利益——這正是社會發展的實質內涵。改進也不是一次性的活動,它在很大程度上正如電腦改進一樣,是一個不斷針對存在問題而進行修補、調試、升級的過程。如果實在無可救藥,就隻得更換電腦了——這相當於社會領域的根本革命。這種持續改進正是社會持續發展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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