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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小南:宋代“祖宗之法”治國得失考
2013年06月17日14:22   來源:人民網-人民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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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念祖宗之世、推崇“祖宗之法”(“祖宗家法”),是趙宋一朝突出的歷史現象。兩宋對於“祖宗之法”的強調相當自覺,可以說達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我們討論宋代中央集權的活力與僵滯、各層級權力結構的分立與集中、“守內虛外”格局的展開、文武制衡關系的形成、官僚機制運作過程中上下左右的維系,乃至趙宋王朝的興衰,如此等等都會遇到所謂“祖宗之法”。可以說,宋代歷史上許多問題的紐結正在這裡。

宋人心目中的“祖宗之法”,是一動態積累而成、核心精神明確穩定而涉及面寬泛的綜合體。它既包括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也包括統治者應該循守的治事態度;既包括貫徹制約精神的規矩設施,也包括不同層次的具體章程。從根本上講,它是時代的產物,是當時的社會文化傳統與政治、制度交互作用的結晶;其出發點著眼於“防弊”,主要目標在於保証政治格局與統治秩序的穩定。

以下擬對“祖宗之法”在北宋被提出的歷史背景及其實質精神作一簡單的勾勒。

“祖宗之法”提出的歷史背景

趙宋的政策,特別是太宗朝的治國馭將方針,明顯地走上了“崇文抑武”的道路,並最終構成為趙宋“祖宗家法”的重要內容

趙宋王朝的“祖宗之法”,並非無本之木、無源之流,它產生於總結繼承歷史遺產的基礎之上;其“本”植根於經歷動亂、戒惕動亂的土壤中,其“源”至少需要追溯至晚唐五代。“祖宗之法”精神原則的確立,應該說是奠基於、開始於宋朝的太祖、太宗時期。“祖宗之法”的明確提出、其核心精神的具體化、其涵蓋內容的不斷豐富,都是在宋代歷史上長期匯聚而成,也是經由士大夫群體相繼闡發而被認定的。

對於“故事”的濃重關心,是中國古代政治史上的突出現象。在“家”與“國”關聯緊密的帝制時代,帝王的“祖宗”享有雙重的威權。“祖宗故事,所宜因循”一類說法,自漢代起,就時時出現於殿堂之上;對於“祖宗故事”的整理和闡揚,逐漸成為朝廷內外重要的實踐活動。

隨著五代入宋,由亂向治過度,北宋前中期統治者及士人階層對於家法出現了普遍的重視,士族“以忠事君,以孝事親”的傳家精神也得以重新確立。一定程度上,士大夫之家的“家法”被借鑒吸納,進入“天子之家”——“國家”。因此趙宋“祖宗家法”這一說法的出現,與中晚唐以來家族維系功能的強化有關。

中晚唐以來各民族相互混融,加之契丹民族作為“外族”參照系之凸顯,造成五代宋初沙陀等民族色彩淡出;而“胡/漢”區分在歷史書寫者那裡也絕少再被提及,“文/武”對舉的表述則愈益凸顯出來。五代時期文官群體的結構(包括家世背景、出身途徑、個人資質等)亦發生了較大轉化,士族、“閥閱”、“流品”逐漸消泯,武人出身的君王傾向於重用具備專門化的吏能者以及擅長章表箋奏程序的文人承擔官僚行政;與此同時,文士集團自身經歷了痛苦改造與調適,一些家世背景淡化、饒有實踐經驗、兼具文字與治事能力的綜合性士人開始崛起,為北宋時期文臣群體面貌的形成創造了前提條件。

(責編:萬鵬、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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