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收入群體不僅是維護社會穩定的中堅力量,也是釋放消費紅利的主力軍。未來5—10年,確立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的大戰略,明確中等收入群體倍增的大目標,關系到經濟社會轉型與改革的全局,對於協調重大利益關系、形成廣泛的改革共識、提振社會對改革的信心,意義重大。到2020年實現城鄉居民人均收入倍增,不是貧富差距擴大基礎上的倍增,而應當是中等收入群體的倍增。
自2010年以來,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課題組就如何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破題收入分配改革進行了深入調研,並多次召開相關的國際研討會集思廣益,對該問題進行交流與探討。課題組調查研究的結論是,我國正處於由中等收入階段邁向高收入階段的關鍵時期,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是個大戰略。如果能夠以民富優先破題收入分配改革,有望到2020年實現中等收入群體倍增,使其佔總人口的比重不低於40%,從而奠定橄欖型社會的基礎。
我國中等收入群體比重偏低
調研結果表明,當前我國中等收入群體比例大致為23%—25%,規模約為3億人。我國經濟結構已進入工業化中后期,但社會結構指標還仍處在工業化初期水平,滯后於經濟結構大約15年左右。
⒈從國內收入結構看,50%以上城鄉居民收入低於平均水平
以2012年第一季度為例,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796元,扣除價格因素同比實際增長9.8%,其中中位數為5658元﹔農村居民人均現金收入2560元,實際增長12.7%,其中中位數1872元。城鄉居民收入的中位數遠遠低於平均數,50%以上城鄉居民人均收入低於平均數。低收入者比重偏大。
⒉與目前發達國家相比,我國中等收入群體比重嚴重落后
美國、日本、歐盟等國家和地區的中等收入群體佔比大都在70%以上,遠高於我國。例如,美國人均年收入從3萬美元到100萬美元的群體都是“中產階級”,佔全社會人口的90%。
⒊與發達國家同等發展水平時期比較,我國中等收入群體也嚴重偏低
2011年,我國人均GDP(國內生產總值)超過5000美元,從該水平的國際比較來看:美國在上世紀70年代初,人均GDP達到5000美元時,中產家庭比重達到60%以上﹔日本在上世紀70年代中后期,有90%的日本人自認是中間階層,60%自認處於“正中間”﹔韓國在上世紀80年代末,中產的比重合計近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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