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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報告中的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
《前線》編輯部
2013年02月18日14:39   來源:前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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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強“四自”能力

  報告提出,全黨要“增強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過去我們講執政能力建設,主要是黨執掌政權、領導社會、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的能力。這次黨代會針對黨的自身建設明確提出上述四種能力,反映了黨在新的歷史方位下對自身建設規律性的認識,體現了黨對自身建設的高度自覺。提高這四個方面的能力,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關鍵。

  黨代會代表提案制

  報告提出:“完善黨的代表大會制度……實行黨代會代表提案制。”

  這是十七大“實行黨代會代表任期制”后,完善黨的代表大會制度又一項重大措施。此前,我們黨選擇一些地區進行了黨代會常任制試點,推出了一系列保障黨員主體地位、擴大黨內民主的舉措。基於試點經驗和有益探索,十八大提出“實行黨代表提案制”,堪稱水到渠成,具備了扎實的根基、豐厚的土壤和適宜的氛圍。

  2009年9月,十七屆四中全會提出“建立各級黨代表大會代表提案制度”。2012年6月,中共浙江省委第十三次代表大會實行黨代表提案制,明確10名以上代表聯名或代表團,可以向大會提出屬於同級黨代表大會權職范圍內的提案。

  所謂黨代會代表提案制,通俗地說,就是黨代表以書面形式提出屬於黨代會代表職權范圍內的意見、建議的制度。這項制度的建立,標志著黨內民主制度建設邁向了新的高度,標志著黨代會代表的表達權、參與權、決策權、監督權得到了真正落實,黨的創造力、戰斗力和凝聚力也將得到最大限度地激發和釋放。

  黨建架構新調整:反腐倡廉建設提到更重要位置

  報告提出:“全面加強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制度建設。”

  雖然十七大報告對黨的建設的總體架構也是上述五個方面,但順序略有不同,反腐倡廉建設處於第五位,居制度建設之后。從第五位上升到第四位,表面上微小的次序變化,但它折射的卻是我們黨把反腐倡廉工作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客觀地說,腐敗是當今世界政黨政治中的“頑症”,是導致許多政黨衰落乃至敗亡的致命毒素。反對腐敗、建設廉潔政治,是我們黨一貫堅持的鮮明政治立場,是人民關注的重大政治問題。這個問題解決不好,就會對黨造成致命傷害,甚至亡黨亡國。反腐倡廉必須常抓不懈,拒腐防變必須警鐘長鳴。

  反腐倡廉目標: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報告指出:“要堅持中國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方針,全面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2012年11月4日,十七屆中紀委八次全會在述及反腐倡廉時也提出了“三清”目標,強調“進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設科學化水平,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十八大再次提出“三清”目標,絕非偶然,實乃必然,實乃我們黨高度重視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這“三清”分別從干部、政府、政治三個層面規定反腐倡廉,在一定程度上使反腐倡廉有了具體、切實的工作目標和評價指標。

(責編:趙晶、朱書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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