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13日報道,12日上午有網友微博爆料稱“江西境內德昌高速公路涇口路口被封路,交警告知前方有省級領導正在指導工作。”這一事件引發熱議,被認為違反了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江西高速交警一支隊五大隊副大隊長羅蔚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回應稱,實行臨時管制是因為進行惡劣天氣管控演練,並非領導視察。盡管如此,交警部門還是對未及時通知而給群眾出行造成不便表示歉意。
雖然是“個別警員在現場與市民溝通不暢”產生的誤會,但這件事引發的討論足見八項規定出台后官方與民間心態的深刻變化。公眾對“封路”的敏感,是因為作為對人們長期吁求的回應和表達,八項規定甫一出台就迅速深入人心,成為人們判斷政府行為“正當性”的新標准。而交警部門的及時回應、解釋和誠懇道歉,亦是政府角色歸位的信號。
八項規定坦率細致,“不封路”是其中最具關注度也最容易被公眾監督的一點,加之最高領導層履新后身體力行,它已經成為目前改進工作作風的“題眼”。現場交警不會不知道進行“管控演練”,但常年形成的思維方式讓他選擇了用“前方有領導”作敷衍。長久以來,正因為有這樣的思路,才會有這樣的社會新聞:航班被迫“延誤”,“讓領導先飛”﹔彩超檢查室門口排著長隊,裡面卻喊“請領導先做檢查”。這種思維和作風,未來必會遭遇更多質疑,此次人們對“封路”的激烈反應就是例子。
“不封路”精神即將“深耕”中國社會,它背后的信息豐富,遠不止輕車簡從這麼簡單,從根本上說是對民權的尊重、對民力的珍惜。這個精神應該獲得更全面的解讀,也應體現在改革和建設的方方面面。這條“路”也應指社會治理的新思路,以及尋求權利平等與社會正義的方向和渠道。
“不封”二字,代表了政府與民眾良性互動、遵守各自權利邊界的姿態。未來,民眾對此冀望會更大,標准會更高,監督也會更細致、更有力,這和黨風政風的改進,會形成互相“攀援”的動態,即后者的自警自律會給前者更多信心,而前者的監督和要求會給后者更大推力。因此,對待“不封路”,地方政府不能止於上行下效,深刻掌握其背后精神當成為施政的必修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