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山文化的社會管理形態
聖人借助神秘力量管理社會,是紅山文化社會管理系統的主要特點。所謂神秘力量是指廟、塚、墓、壇、山台等,包括墓裡葬者所佩用的玉器。聖人借助神秘力量管理社會,敬天(敬天神)、敬地(地祇、社稷)、敬祖先、敬物靈(日月山川),核心是管理社會、處理人的關系。處理死人的關系,也是為了理順活人的關系。當時活人的關系就是人要敬神,人要活動,人要祭祀死者(死去的人)、祖神。祭祀的核心問題是要解決人的精神問題。中國傳統文化中的重要因素,關於天地的崇拜、關於日月的崇拜、關於四時的崇拜、關於鬼神的崇拜,牛河梁紅山文化遺址都出現了。聖人要做什麼呢?聖人要“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凶(《易經》)”。這些“合”的作為就是聖人對社會的有效管理。
引入聖人管理社會的概念,其支撐是中國傳統文化中有一個完整的聖人文化體系和聖人作為體系。中國有許多古文獻講過,社會產生需要之后,“有聖人作(聖人的作為)”,重大發明發現就產生了。比如《韓非子·五蠹》就講了“有聖人作,構木為巢”、“有聖人作,鑽燧取火”等。《禮記·祭法第二十三》也說:“夫聖王之制祭祀也:法施於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御大災,則祀之﹔能捍大患,則祀之。”聖人有可能是社會管理者,也可能是非社會管理者。聖人與今天的“英雄”概念差不多。
紅山文化社會管理系統由四個子系統組成。
第一,人與人互動的管理系統。首先是在“山台”上人與人的互動及其管理。“山台”即上文分析的“邑”或城,主要是人們交往的地方。其次是聚落生產生活的管理系統。為保障當時人們相對安定的生產生活,有效獲取大自然所提供的比較充足的食物,必須進行有效的管理。通遼市哈民忙哈遺址和赤峰市魏家窩鋪遺址都是聚落遺址。兩處遺址的房屋形狀基本是相同的,由相對長一點的門道與屋子組成。兩處遺址都是有規劃的,房屋排列相對整齊,方向基本一致,排水、防御系統和道路都齊備。再次是初級的社會管理與高級的社會管理並存。聚落的人們生產生活在有規劃的功能相對齊全的聚落裡和聚落區域內,他們的精神活動、社會活動和其他組織性的活動到初級的祭祀場所去進行。
阜新市的胡頭溝紅山文化遺址、赤峰市敖漢旗的草帽山紅山文化遺址、赤峰市巴林右旗的那斯台紅山文化遺址等,就是這樣的進行組織性活動的初級祭祀場所。若干聚落的人們到一起會盟,進行社會的交往和有組織的祭祀活動。初級的有社會組織的祭祀活動和社會管理為更高級的祭祀和會盟提供了基礎。聚落的普通人隻能參加初級會盟,聚落的首領人物或代表集團的少數人才能到較遠的地方去參加高級的會盟活動。朝陽市東山嘴、牛河梁等紅山文化遺址就是高級的會盟場所,當然牛河梁紅山文化遺址是當時最高級的會盟場所。在牛河梁紅山文化遺址,我們看到了高級的祭祀活動、社會組織形式和社會管理系統。在牛河梁紅山文化遺址進行的高級會盟與在初級的祭祀場所進行的會盟是什麼關系呢?那就是初級社會管理與高級社會管理的關系。
以祭祀形式進行的社會管理或會盟,實際是協商解決社會矛盾的管理辦法,不是用強權、強力解決社會矛盾的辦法。當然要由各方面實力比較強的一個部落或部落聯盟召集其他的部落或部落聯盟參加,共同來協商解決社會所面臨的問題。
第二,以血緣關系為紐帶、以敬祖為內容的管理系統。首先是以血緣關系為紐帶的親親。紅山文化遺址積石塚裡的墓所葬的死者是當時活著人們的祖先,按序列掩埋。每一個序列都以血緣關系為紐帶。血緣關系主要是通過婚姻關系來延續。一夫一妻制才能保持血緣關系純正。血緣關系為紐帶的序列關系正符合中國人的傳統:血緣關系越近,社會認同感越強,思想越容易相近和統一。
其次是以血緣關系為紐帶的尊尊。在血緣關系網絡中,年齡小者輩分低者要尊敬長者、輩分高的人。在地緣、業緣關系網絡中血緣的尊尊關系要弱化。在以血緣關系為紐帶的親親尊尊關系網絡中,社會管理也是按血緣關系來管理的,這是今天家族式管理的源頭。
再次是用玉敬祖。從紅山文化用玉體制來說,玉是一種身份或地位的標志物,在用玉敬祖的過程中是身份或地位的顯現,也是身份或地位轉換的重要媒介。當時的活人用玉,誰用的玉死時給誰隨葬。有一些玉不是死者生前用的,是活著的人為死者隨葬的。主要是敬畏:敬是對死者的“豐功偉績”,向死者告別,獻上玉表示崇敬,同時期望給生者庇護﹔畏是祈求死者不要回來對生者施加什麼不利行為。
第三,以天文歷法、敬天法祖為內容的社會管理系統。紅山文化遺址的祭壇有古人的天文歷法活動。以山脈為標尺,按照太陽升降的位置知季節﹔同樣以山脈為標尺,以太陽運行的方位來知道時間。祭壇與積石塚結合在一起,說明當時的人們在敬天地、祖宗的同時要知時節,在敬天法祖的同時要實現天地人交泰,過好生活。
第四,以敬神為主要內容的精神(祭祀)管理系統。紅山文化的精神(祭祀)管理系統發育的非常完善,也比較復雜。首先,通過有效管理處理好祭祀近親(祖)與祭祀遠祖(祖神)的關系。紅山文化遺址分墓祭、廟祭。墓祭的對象是最近的死者(也是“祖”),“祖”被神化同時被更多的人認可就是祖神,簡化為神——廟祭的對象是被人們神化了的祖神。祭祀近親(祖)在墓地,祭祀遠祖(祖神)在廟,二者分置在兩處。其次,通過有效管理處理好塚祭與壇祭的關系。積石塚的祭祀應該是人(鬼)祭,人對死者(鬼)的祭祀。壇祭應該是祭天(主要是太陽)和地(社稷)。再次,通過有效管理處理好敬主神與配神的關系。牛河梁紅山文化遺址神廟裡敬奉的既有人神,也有動物神,但主神是人,配神是動物。最后,通過有效管理處理好神廟敬神與山台保民的關系。神廟與山台相連,神廟是敬神(人神與動物神,人神即祖神)之所,山台是人們活動之所,神廟與山台組合在一起,就是敬祖保民。
紅山文化社會管理的四個子系統組合成一個完整的管理體系。四個管理子系統所借助的廟、塚、壇、山台等是經過統一布局而形成的。實現統一布局一定有統一的組織、計劃、指揮和調控,也就是說有統一的社會管理。當時社會的首領通過祭祀、協商、會盟等社會管理活動讓人們統一想法、統一行動,如集中社會力量建筑神廟、雕琢玉器等。還有共享新經驗、新成果、傳遞信息的功能,比如祭祀、協商、會盟的同時共享天文歷法等成果。這樣紅山文化社會就擁有了豐富的管理資源、管理載體,進而形成了可供今人研究且可獲得資鑒的完備的社會管理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