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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與歷史學——俞金堯研究員在上海師范大學的講演
2012年12月03日14:57   來源: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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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作為一種歷史研究的工具,還是作為史學的方法或是視角,是無處不在的,它在歷史學中是彌漫性地、滲透性地存在著的,甚至整個人類的歷史就是一部時間的歷史。

俞金堯 中國社科院世界歷史所研究員、博士生導師,中國世界近代現代史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研究方向為近現代西歐經濟社會史、當代西方史學理論和史學史,承擔和參加過多個國家社科基金課題的研究工作。

西方史學界有關時間的研究

“時間與歷史學”,對學歷史的人來說,它們之間的關系是天經地義和不言自明的。對時間的確認是我們的一項基本工作,對此,不會有人懷疑。法國歷史學家馬克·布洛克認為,歷史學是“關於時間中的人”的科學,撰寫編年史就是比較典型的一個例子,歷史學家借用時間線索,將感興趣的歷史事件放在時間過程中。在編年體這種歷史編撰方式中,我們是將紀年這一表達時間的方式作為工具來使用的。

然而,時間與歷史學的關系實際上要復雜得多,我們並不僅僅把時間當作工具。剛才講到的馬克·布洛克,他是法國年鑒學派第一代代表人物。第二代代表人物是布羅代爾,他認為歷史變遷有三個時段,短時段(事件),中時段(局勢),長時段(緩慢變動的結構,主要指地理結構)。歷史中存在不同的運動節奏,對歷史學來說,時間成了可以琢磨的對象,而不僅僅是工具。長時段理論為歷史學探討時間問題打開了一個很大的空間。到了年鑒學派第三代代表人物勒高夫那裡,對時間的認識又有了新的發展,他提出歷史學是“時間的科學”的觀點。在史學界,對時間進行過系統研究的歷史學者主要就是法國年鑒學派的歷史學家們,他們每一代都提出了有關時間的新觀點,且越發深入,從第一代人將時間作為歷史研究的背景、框架和工具,到最后把歷史學和時間幾乎等同起來。

隨著史學家對時間研究的深入,一些具體的研究在上世紀50、60年代也開始展開。比如1958年布羅代爾寫了一篇文章叫《歷史與社會科學:長時段》,系統闡述了他的長時段思想。到了1960年,勒高夫寫了一篇關於教會時間與商人時間的文章,提出在中世紀時期,歐洲人的時間主要是教會時間,社會生活圍繞教會活動展開。到了近代,圍繞商人的經濟生活展開的世俗時間發展起來,人們的生活才更多受商人時間的支配。之后,1967年,英國歷史學家E.P.湯普森寫了一篇關於工人怎麼在資本主義制度下受到工廠紀律約束的文章,工廠制度改變了人們原本自由散漫的習慣,讓工人適應嚴格的作息時間規定。這幾篇史學文章的影響已經超出了歷史學的范圍,無論是在經濟學、社會學、人類學、管理學中,還是在其他相關材料中,人們都把這幾篇文章當作他們的研究起點。

可以說,在20世紀50、60年代,時間的研究曾經在西方史學界形成了一個小小的高潮。但在60年代以后,英語世界中這方面的研究就很少了,無論是方法論,還是研究內容,后來的研究幾乎沒有超越以前的水平,而且,有關的歷史研究主要集中在科技史、哲學史和文化史。歷史學對時間的研究發揮了基礎性的作用,使時間研究的學術影響溢出了史學的范圍,但是到后來,歷史學本身對於時間的研究卻很少,給人總體的感覺是:歷史學現在對時間的研究不夠重視。

(責編:張湘憶(實習)、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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