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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文化權利如何實現
【背景】
藍皮書中的相關研究破除了人均產值3000美元必定帶來文化消費高漲的“國際經驗”,同時也揭示出中國文化消費需求的“積蓄增長負相關效應”。書中指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最后進程的預期目標測算中,如果至2020年能夠實現過去20年間曾經出現的各項“最佳”協調性,包括城鄉之間的“最佳”均衡性,那麼到2016年全國文化消費需求總量就將超過4萬億元,達到4.8萬億元,最終到2020年將達到16.7萬億元。
【現狀】
展望未來,隨著國家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離不開文化民生建設。推動文化民生建設,就是要讓每一個公民都可以了解和接觸到傳統與現代的各種優秀文化遺存或成果,使絕大多數公民具有文化創造的能力並可以公平地獲得文化創造的條件與機會。十八大報告強調,要加強文化建設,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要“形成有利於創新創造的文化發展環境”。這無疑為我國國民文化消費總量的增長與水平的提升指明了新的方向。
【專家聲音】
花建(上海社會科學院文化產業研究中心主任):
在中國建設世界文化強國的戰略中,提升文化消費力,完善文化公共服務是重要的組成部分。一個國家公民文化消費力的提高,唯有建立在強大的社會公共文化能力基礎上才能實現。它猶如一塊金幣,這一面是公共文化服務能力,那一面是社會文化消費能力。從廣義上說,公共文化服務力是通過不斷完善公共文化體系,向社會提供各種基本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保障全體公民共享文化成果,為全體公民實現文化權利提供必要保障的能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務力的目標就是不斷提升公民文化權利的實現水平,擴大全社會的文化消費,從文化民生的意義上體現和諧社會建設的偉大目標。隨著國家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我們要建立和健全公共文化服務力體系,逐步縮小地區和城鄉之間的文化消費水平差距,讓公共文化服務力成為改善人民群眾文化生活的強有力杠杆。(本報記者 邱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