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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绿色“一带一路”的愿景和行动方案研究框架【2】

2017年11月02日13:38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二、建设绿色“一带一路”的指导原则、目标与愿景

(一)建设绿色“一带一路”的指导原则

总体上,建设绿色“一带一路”应遵循以下四方面的指导性原则:

1.因地制宜,因国施策

基于沿线区域各经济体发展阶段不同的现实,建设绿色“一带一路”,需要因地制宜,因国施策,既要兼顾沿线不同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诉求,又要正视其绿色发展的需求和能力,有针对性地制定适宜的方案对策。

2.统筹规划,方案衔接

要在统筹规划的前提下,做好方案衔接。将绿色“一带一路”规划和方案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相衔接,并且制定绿色投资、绿色贸易、绿色金融等规则,将环保绿色产业融入绿色“一带一路”,与绿色“一带一路”总体纲要对接。

3.政府引导,企业主推

发挥政府在绿色政策沟通、绿色环保标准制定、绿色合作平台搭建、绿色合作机制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同时以企业作为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主体,以绿色发展原则为准绳,打造“一带一路”沿线绿色生产网络体系。

4.科技促进,财税激励

将创新驱动作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引擎和基本路径,同时考虑到生态环境、清洁能源等具有公共品性和外部性的特点,实行资金支持、税收优惠等财税政策,加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绿色科技创新方面的国际合作力度,助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

(二)建设绿色“一带一路”的目标与愿景

1.建设绿色“一带一路”打造绿色利益共同体

绿色利益共同体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共同心声,应从中国在新能源领域具有的优势出发,以能源合作为抓手,积极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新能源领域的合作,推动我国能源、技术、标准对外输出,同时推进在人才、资本、技术、经验方面的全方位合作。而且,“一带一路”倡议从各国实际出发,与沿线发展中国家合作,制定合适的绿色发展标准。

2.建设绿色“一带一路”打造绿色责任共同体

打造绿色责任共同体,应重点推进“一带一路”绿色治理能力建设,聚焦应对气候变化、保护和治理环境、能源绿色转型三个重点维度,这既是沿线国家应承担的责任,也是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应对能源紧缺的必然选择。为此,倡议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制定《绿色金融指导意见》,以绿色金融与投资引导绿色发展;成立“一带一路”能源合作机构,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咨询;建立“一带一路”年轻绿色领导力计划,将年轻领导者组织起来,通过共同讨论制定“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战略。

3.建设绿色“一带一路”打造绿色命运共同体

打造绿色命运共同体,事关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的人民福祉,事关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此,中国倡议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应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意识,坚持走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发展之路。同时,需要沿线国家协调制定区域环境保护引导性政策和相关指南,打造绿色产业链与价值链,建设绿色供应链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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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曹淼、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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