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工资改革还是要与廉政建设相结合,在合理保障其工资待遇的同时还要完善廉政保障机制,”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研究员胡仙芝说,“对公务员的职务消费、权力运行等做出规范,建立一定的惩罚机制,一方面严格执行财产申报制度和公共预算审计制度,一方面公务员工资要实现明化,并引入社会监督,让不法收入暴露在阳光下。” 【详细】
上述对县以下公务员的利好消息,再次引发网友对公务员工资改革的关注。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人社部负责人在就公务员工资问题答问时表示:“目前公务员工资是2006年公务员法出台后实施的,总的来看,实施得还算平稳,当然现在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说工资结构不合理,基本工资比重低,津补贴部分比重高,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也没建立,向基层倾斜不够。” 从中,我们大致也可看出未来公务员工资改革需要解决的问题。【详细】
现行宪法,1982年宪法,经过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1982年12月4日通过的。要从历史的渊源来看,现行宪法可以追溯到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以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共同纲领不是一个正式的宪法,但是它起了临时宪法的作用。共同纲领非常重要,它是新中国的法统,同时也奠定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法律基础。到了1954年,我们新中国第一部正式的宪法在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这部宪法是我们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确立了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了我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等,确立了人民的基本权利。1975年宪法是在文革期间颁布的一个宪法。到了1978年我们对1975年宪法又进行了修改,1978年,在拨乱反正的时候,所以宪法也存在一些不足。到了1982年的时候,就是我们根据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还有总结了建国以来,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犯下的一些沉痛的错误的教训,我们根据世界各国的宪法发展经验和总结我们自己的这些经验,我们制定了1982年宪法。【详细】
习近平引用这句俗语,旨在强调党和人民关系的实质,提醒党员干部切莫忘记“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任何政党或政权的前途和命运,最终都取决于人心的向背。著名爱国民主人士黄炎培在延安与毛泽东有段著名的对话,他说: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详细】
事实上,对于教师薪酬,并不是没有统一标准。我国早在1994年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2006年起实施的新《义务教育法》删掉“高于”,仅剩下“不低于”。2009年起实施的《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再次重申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而2012年发布的《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