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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裕生:论保守主义的原则及其理论难题

黄裕生

2014年09月18日10:57   来源:《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原标题:论保守主义的原则及其理论难题

  极端保守主义的基本原则:人生而不平等,最佳制度乃智者的绝对统治

  如果对上面作一概括并加引申,那么,我们可以发现,极端保守主义确立并坚守了这样一些核心原则:

  基于“自然构成”的等级秩序,人类社会享有的自由权也是有等级的,不存在平等而普遍的自由权。否则,就有违“自然的正当”。由于每个人之“自然构成”千差万别,所能成就的卓越与完善必定各不相同,这决定了每个人在社会中所能达到的自主决断的能力、自我打开自由选择的空间也必定是不一样的。因此,每个人拥有的自由权利不可能是一样的。这意味着,承认与维护人人平等的普遍自由权,不是人类社会的公正所在,相反,这恰恰陷人类社会于最大的不公正,它首先就不合“自然的正当”。

  德性(卓越)先于权利,智慧高于自由。成就卓越(各种德性)与达成人性之完善是自然、共同体与个体的目的,因此,不管是对共同体来说,还是对个体而言,首要和优先的事情是成就德性,迈向完善。有了德性与人性之完善,才真正能够享有相应的自由权利。如果说一个社会或一个共同体的自由度是与它所实现的整体人性的完善程度相匹配,那么,个体所拥有的权利则是与他所成就的德性相对应。在这里,德性是实际有能力享有和使用自由权利的前提;而就有能力去做才应当允许去做而言,人们可以进一步说,有德性,才能够且也才允许有自由。但是,这里重要的一点是,人们不仅在成就德性的程度上有别,而且在能成就哪种德性方面更是不同。有的人天生更容易成就这种德性,有的人则更容易成就那种德性,而大部分人则难以成就最高德性即智慧。

  智慧是自然配备给人类少数者所能拥有的最可贵、最高级的德性(卓越)。如果说其他德性的极致只是人性的某一方面的完善,那么,智慧的极致则是人性整体的完善,它包含着所有其他德性同时又超越了这些德性。一个智慧的人,也即真正的智者不仅勇敢、节制、正义,而且知道如何培养、维护与运用这些德性。因为智者不仅知道具体的善,而且知道善本身。或者更确切地说,由于智者知道在所有情况下何者为善,所以,他也知道对每个人而言何者为善。这里,对善的“知道”或知识,乃是我们的理性或灵魂通过摆脱感性或一切低级欲望的练习—实践而达成的,所以,这里的知同时就是一种行,这里的知识同时就是存在境界,而不是单纯的理论知识。这意味着,智者理当成为所有人的最高权威:智慧不仅是智者自由的前提,而且高于所有人的自由。因为服从智者不仅是每个人实现各自之善的途径,也是合乎自然正当的途径。

  人类社会的最佳制度就是智慧者的绝对统治。⑥作为自然赋予人类所能成就的最高东西,智者的智慧最有统治的资格;同时,智者拥有的自由乃最高自由,对这种最高自由的任何限制与妨碍都是以低级的东西来制约高级的东西,因而都是荒谬而不合自然的。因此,智者的统治不应受到任何限制,所以这种统治应当是一种绝对的统治;而且,正如作为单数的“自然的正当”(natural right)是唯一的一样,这种出于自然的绝对统治也是唯一的最佳制度。

  这意味着,智者的统治不需要也不应当依赖于那些缺乏智慧的庸众的同意或选票,因而无需也不应当向被统治的臣民负责。让智者的统治诉诸民众的同意(如选票),无异于让本性(nature)高的人屈从于本性低的人,这有违自然。所以,选举式的民主不合自然,自然是反民主的。

  智慧与所有其他德性或卓越一样,都是通过压制、克服自己的低级欲望达成的,而作为最高德性与人性之完善,智慧对低级冲动的克服、节制是最彻底、最自由的。智慧的绝对统治,也就意味着对每个人克服低级欲望的强制是正当的。因为这既是把每个人带向其卓越与完善,也是把每个人带向其自由。因此,智者的专制是自然的,也是正义的。至少在使人卓越而完善这一限度内,必要的专制是正义的。

  现实可行的最佳制度是贤能政治。由于智者知道善也即真理本身,而大众则只知道关于善或真理的意见(这种意见虽然也是真理的显现,却只是真理的片面,而非真理的整体),并习惯生活在这种片面的真理世界之中,所以两者永远有距离。智者的鹤立鸡群使得他的绝对统治反而难以真正实现,甚至永远无法实现,虽然这种绝对统治是唯一最佳(最好)的制度。于是,保守主义认为,可以退而求其次,就是由一批高尚而为公的贤能之士依据智者制订的法律进行统治,这也就是贵族制,或叫“贤能政治”。这是现实可欲、可行的最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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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实习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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